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围绕公共财政职能,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核心,努力开创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信心和决心
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国金融业迅速发展壮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但是,当前国际国内仍存在着一些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存在着一些金融风险隐患。国际上,金融自由化为发展中国家增加了资金来源,但由于对金融创新和资本跨境流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增加了新兴市场国家的金融风险,美国次级债危机引起的全球资本市场震荡,迄今仍未有停止的迹象。从国内来看,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不健全,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尚未有效化解,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剧烈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金融风险隐患的压力不断加大。按照十七大报告关于“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以及“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精神,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是维护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
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就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的具体体现。由于金融活动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风险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公共性越来越突出。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风险,将导致巨大的社会损失,公共财政不可避免地成为这种社会成本的最终承担者,实际上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严重损害。积极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防范财政风险的重要方面,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合力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两大最重要的政策工具,财政政策侧重于对经济进行结构性调整,货币政策侧重于总量调控,两类政策的不同特点,决定了两者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来协调配合,取长补短。2007年,我们结合国债余额管理制度的实施,主动研究提出了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方案,财政部累计发行了15500亿元特别国债,共购买了2000亿美元外汇,不仅为中央银行提供了大量的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也协助回收了部分流动性,缓解了宏观调控压力。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重大举措,创新了财政参与宏观总量调控的方式方法,尝试着在进一步完善财政货币政策协调配合机制上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所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决定我国宏观经济走势的关键一年。针对当前国民经济增长偏快、价格结构性上涨的趋势,十七大报告提出了“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的要求,奠定了“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基调。下一阶段,我们要灵活确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搭配模式,进一步完善两类政策的具体协调方式,协调运用好具体政策手段,充分发挥政策合力。特别是在当前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更应充分发挥稳健财政政策的作用,协调消费、投资和净出口之间的关系,维护国民经济实现又好有快的增长。
三、创新思路,积极探索财政支持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有效途径
建立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离不开一个健康、高效、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2007年,我们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效带动了各地区因地制宜地推动农业保险工作,从而在以财政金融手段和市场化方式支持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建立以及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迈出了关键的步伐。但还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需要,城乡金融资源配置不平衡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我们必须创新思路、新措施,找准切入点,首先,认真总结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探索符合各地农业生产特点的农业保险运作模式,支持保险公司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和风险分散制度,形成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将农业保险打造成农业生产防灾救灾的有力手段,构建市场化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其次,认真思考财政在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构建、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加强财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问题,将财税政策和金融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支持“三农”,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规范的内控机制、完善的财务制度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四、稳妥地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有效提高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的能力
为了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国有金融机构改制重组的步伐,采取了一系列财政措施大力推进国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包括注资、核销呆坏账、债转股等,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历史包袱,并支持改制后的国有金融机构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实现了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要看到,国家在改革中付出了巨大成本,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路径和模式仍显单一,仍存在一些值得我们深入、冷静思考的问题。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金融改革与开放再次站在了新的起点。如何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从“形似”到“神似”的转变,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国有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已成为下一阶段金融改革的重要任务。作为公共财政部门,必须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核心,继续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一是认真研究财政在促进金融稳定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优化金融企业财税、财务运行环境,支持金融业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从而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银行、开发银行等重点国有金融机构的股份制改革,深入细致地研究改革方案,开拓视野,研究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必要性、原则和条件,把握主动权。三是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促进改制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建立健全对管理层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力。分析经济周期变化对改制国有金融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四是认真总结财政参与金融风险化解实践,建立健全市场化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财政金融安全网的建设。五是稳步推进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监管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对国有金融企业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研究探索适应当前经济体制的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模式。
五、不断提高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水平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我国与发达国家财政部门双边合作日益密切,利用外国政府双边优惠贷款规模不断扩大,项目领域不断调整,有力地促进了国内经济社会的和谐协调发展。与此同时,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项目申报、评审、转贷、还款等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关精神,针对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有关薄弱环节,首先,我们必须转变理念,要从重贷款借用转向重贷款管理、从重项目数量转向重项目质量、从重前期审批转向重中后期监督管理,加快创新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模式。其次,要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使外部优惠资金在农业、环保、文教等公共领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第三,要建立健全制度、办法,进一步强化对贷款全过程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运行的质量。要随时了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评价结果要和新项目选择挂钩,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
(作者为财政部金融司司长)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