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属典型的老、边、山、穷县,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推进“预算收支脱钩,管理收支挂钩”新机制,政府非税收入基本实现了从部门“肢解”到财政统管,从比例返还到收支脱钩,从预算内外拼盘预算到部门预算的“三个转变”。
一、“两上两下”确定收入计划
如何确定年初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任务,防止“该收不收”、“不该收乱收”等现象发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难点,也是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通江县重新对全县29个主管部门、200多个收费项目、1036个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登记和核实,建立收费项目管理库,纳入微机实施动态管理。严把政策性审核关,重点对已明文取消的、无政策依据自立的收入项目预算进行核减;对按规定应申报而无正当理由未申报的项目,督促执收单位认真测算并及时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为:执收单位根据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编制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报业务科室初审→送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进行政策性审查和数量性审核→返回执收单位进行调整→报非税收入管理机关审定并下达非税收入计划。

四川省通江县属典型的老、边、山、穷县,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推进“预算收支脱钩,管理收支挂钩”新机制,政府非税收入基本实现了从部门“肢解”到财政统管,从比例返还到收支脱钩,从预算内外拼盘预算到部门预算的“三个转变”。
一、“两上两下”确定收入计划
如何确定年初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任务,防止“该收不收”、“不该收乱收”等现象发生,是非税收入管理的难点,也是部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通江县重新对全县29个主管部门、200多个收费项目、1036个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登记和核实,建立收费项目管理库,纳入微机实施动态管理。严把政策性审核关,重点对已明文取消的、无政策依据自立的收入项目预算进行核减;对按规定应申报而无正当理由未申报的项目,督促执收单位认真测算并及时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为:执收单位根据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原则及口径编制非税收入部门预算→报业务科室初审→送非税收入管理机构进行政策性审查和数量性审核→返回执收单位进行调整→报非税收入管理机关审定并下达非税收入计划。

2007年通过政策性、数量性审核,全县非税收入结构得到较大幅度的调整。共核减发改委、农业、畜牧、农机、林业、水利、国土、劳动部门等涉农收费403万元,教育部门收费417万元,降标减少法院、司法部门收费101万元,剔除不安排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罚没收入500万元。核增林业、水利、国土部门资源性收费439万元,交通、教育、计生、民政、城建行政管理收费633万元。
二、完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以票管收。制定了财政票据计划管理、领购、销毁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管理流程和责任追究。在坚持“银行代收制”的前提下,严格落实“计划申报,购前审批,限量供应,销旧购新,票款同行”的办法,坚持“五不领购”的制度,即不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的不予领购,非专管人员不予领购,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的不予领购,不按规定管理、缴销和报送月报表的不予领购,未将资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金库的不予领购。财政监督局、非税收入管理局根据非税收入计划执行的情况或群众举报,依法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非税收入征收中的违规行为。
二是分类管理。对零星分散、现场服务类收费采取部门征收、集中汇缴的办法;对国有资产收益类收费采取统一征收、集中缴库的办法。2004年通江县成立了红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经营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门面等经营性资产产权,目前共划转经营性资产60宗,实现的纯收益全部缴存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并严格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处置收益一并缴存该专户。2004年至今,共取得国有资产收益340万元,实现税收35万元。对罚没收入实行执法部门征收、直接缴库的办法;对行政审批类收费探索并实施非税收入管理局直接征收的办法。目前已将县建设局、县规划设计室等7个单位作为财政直接征收的试点单位,征收方式上将过去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改为“单位审批,财政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即非税收入管理局在县政务中心设置非税收入直接征收窗口,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持非税收入直接征收窗口开具的《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后,方能办理。对村建、国土、计生、林业等收费难度相对较大、额度较多的单位,财政主动到各单位了解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融洽了财政与部门的关系,而且还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收支脱钩,合理编制部门支出预算
2007年,通江县在支出预算的安排上,对执收、执罚单位取消了一切形式的比例返还,非税收入与支出安排完全脱钩。因此,科学编制支出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就成为影响非税收入能否完成和全县财政收支能否实现平衡的“指挥棒”。
一是全额保障基本支出。执收单位人员支出、对社会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基本公用支出按政策和标准全额纳入预算。二是分类编制项目支出。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及政府性基金收入(不含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安排支出,由用款单位向政府申报支出项目;教育系统及财政定额包干补助的事业单位实现的非税收入对口安排用于事业发展,由单位向财政申报支出项目。其他所有部门实现的非税收入,财政只安排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及成本性支出,结余部分由政府根据事业发展统一安排;上缴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的非税收入按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文件规定执行。三是合理安排办案补助。部门取得的罚没收入不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由政府根据事业发展统一安排,财政部门根据执罚部门罚没收入完成情况,适当安排办案经费。
在防止“不该收乱收”现象发生的同时,为维护非税收入的预算刚性,调动各执收单位依法组织收入的积极性,通江县对执收单位在组织非税收入过程中的成本,由财政部门据实测算,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预算追加。并大力采取措施健全、完善约束机制,避免该收不收,惰于履行自身职能的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