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产经营性收益专项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尤其是2006年5月财政部颁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后,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的新模式,制定完善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同时进行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清查过程中重点把好四关:一是严格资产清查“三要求”。即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核对、账物核对、以账查物、以物对账、见物就查,对于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资产查明原因,一查到底,查清为止;核对债权、债务,总账与明细账核对、与往来单位核对,发现差额查找其原因,对清出的呆死账要索取和查找相关证据;查经费收支,与收支渠道核对,重点清查是否有少报收入或虚列支出现象。二是加强督查与指导。对于清查进度缓慢和清查不认真的单位及时督导,对于工作量大或因特殊情况难以按规定时间完成清查任务的单位,派出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组成工作组帮助清查,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和资产清查信息、简报促进清查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开通了资产清查咨询和举报热线,随时解答业务和政策方面的有关问题,确保资产清查工作的进度。四是强化监督,实行结果公示和专项审计。对资产清查的结果在资产清查单位内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群众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对所有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专项审计。
经过对全市2326户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查,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单位资产总额清查数64.82亿元,负债总额清查数15.23亿元,流动资产总额清查数25.42亿元,固定资产总额清查数38.65亿元。
清查调增资产3.21亿元,主要是因为部分单位接受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捐赠、赞助、无偿调拨的资产未入账,部分单位自行购置资产也未入账,部分单位长期占用的土地、房屋未估价入账,以及交通运输设备增加和流动资产盘盈等。调减资产4.08亿元,主要包括:部分债务人已经破产、死亡,确实无法收回,应收、暂付款项4525.65万元;存货类的盘亏、毁损、报废等损失181.46万元;撤乡并镇及根据政府机关集中办公的要求,部分单位搬迁后不再使用的房屋、家具用具、办公设备等盘亏6827.61万元;部分固定资产确已淘汰、报废、毁损不能使用,列入清查待处理的资产达20507.03万元;法律诉讼及其他原因减少因素。调增负债2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这次清查暂估入账资产、未付完的款项。调减负债259.5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债权人已经破产、倒闭、死亡,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
本次资产清查,为长治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提供了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源。但也发现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中带有普遍性的有:
1.基础管理工作薄弱。清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未能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制度,部分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只设总账,未设明细账、不建固定资产卡片。有些单位虽然有固定资产明细账,但只有金额没有数量,实物账只有数量没有金额,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有的单位怕麻烦,年终决算前不按规定进行财产清查盘点,有的单位虽然盘点了,但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固定资产,该上报审批核销的不上报,不处理,长期挂账,导致有账无物,形成盘亏。有些单位的往来账核对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导致呆死账发生。
2.存在账外资产情况。部分单位因资金及实物来源渠道多元化,或有效凭证不足,固定资产不能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如接受外部捐赠、赞助的资产和无偿调入、上级无偿分配的资产,有的入账不及时,有的长期不入账,致使资产游离于账外;有的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时,财务只列支出,不同时做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对新购建已交付使用,尚未决算或未付清购建款项的固定资产,不按规定估价入账;有些单位因机构撤并,人员变动,档案移交不彻底或根本就没有办理移交手续,导致账外资产的形成。
3.缺乏严格的资产管理约束机制,资产管理职责不到位。“重钱轻物”、“重购轻管”,不少单位没有制定完整、系统的管理制度。即使有制度也不执行,资产使用无领用手续,责任人和使用人不确定,人员变动不移交,难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随意处理、变卖、抵顶债务,处置固定资产时,既不报批、也不评估,收入也不上缴财政;单位自行拆除房屋,不履行手续,不经审批,造成资产流失和浪费;资产闲置、调剂盘活渠道不畅通,单位将国有资产视为“部门所有”,宁可闲置,不让调剂动用,政府和主管部门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难以发挥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4.产权证件不齐全。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观念淡薄,取得或占有土地、房屋资产后,常常不及时或不办理相应的产权手续,导致土地、房屋的产权证件不全,产权关系不清晰。
针对此次资产清查暴露出来的问题,笔者认为在今后的资产管理中,须更新观念,拓宽视野,以全新的理念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注重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具体应做到: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办法和制度到位;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到位;舆论宣传、强化考核、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到位;监督管理、资产登记到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手段、审批程序到位;定期的清查盘点资产到位;出租、出借和经营使用的资产监管到位;资产信息数据库建立到位;造成资产流失的责任追究到位;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到位。
责任编辑 戴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