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我国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财政外事工作特别是财政部牵头参与的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机制,是我国整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融入全球化过程中维护国家根本利益、扩大影响的重要平台。近5年来,财政部国际司积极发挥财政外事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在部党组领导下,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内各司局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参与国际多边和双边交往,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开展全方位互利合作,认真参与或组织经办财政外事工作。譬如,2005年财政部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二十国集团(G20)第七次部长级会议,胡锦涛主席亲自出席会议开幕式并作了题为《加强全球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讲话;2005年,财政部在天津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亚欧财长会,温家宝总理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自2006年下半年起,国际司参与经办了两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当前正在抓紧参与经办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筹备工作;近年来,国际司还经办了中英、中俄、中印、中欧等许多双边财金对话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一系列重大对外财经交往活动的成功举办,为维护国家发展利益,为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睦邻友好的周边环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环境和客观友善的舆论环境,为推动国际经济秩序向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扩大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财政部国际司要在部党组领导下,紧紧依靠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按照统筹国际和国内两个大局的要求,自觉把加强国际财经交流合作与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相结合,围绕部党组确定的新时期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的新任务,坚持财政外事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整体外交、经济建设和财政中心工作的大局,以实际行动进一步组织好、经办好财政外事工作。通过做好财政外事工作,全面推进多边、双边国际财经交流、对话,继续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扩大我国的对外影响,为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和有利的发展环境,努力开拓财政外事工作新局面。
为此,国际司要加强对重大国际财经政策理论问题的研究,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同时,国际司还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通过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和平台,积极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等理念,宣传我国对国际重大经济问题的看法和立场;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妥善处理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不断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增信释疑;加强中国同发展中国家的财经合作;积极推动区域财金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国内发展创造稳定的周边环境。
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发展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发基金、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金融组织的全方位合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至2007年8月31日,我国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协议金额637.11亿美元,支持建设434个项目,引进了资金、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推动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近年来,我国每年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30亿美元左右,并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重点支持国内经济和社会薄弱环节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实力的增长,中国也在对国际金融组织的政策走向发挥着积极的引导作用,借助国际金融组织多边平台,在国际发展领域发挥着重要影响。财政部是我国与世行、亚行等多边机构合作的国内归口管理部门,国际司作为具体承办单位,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通过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宣传中国的发展经验。坚持从严控制,狠抓贷款项目管理,提高贷款效益,拓宽贷款合作范围,引导贷款更多投向教育、卫生、环保、社会发展等民生领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金融组织的知识合作,推动国内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加强政府外债统一管理,建立完善政府外债统计、监测与预警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工作,使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要借助国际金融组织的多边平台,在国际上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合作,宣传中国的发展经验和发展理念,为国际发展和反贫困事业做出新贡献。
(作者为财政部国际司司长)
责任编辑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