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4 作者:李军 郑云 (作者单位:湖北省沙洋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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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秋季,湖北省沙洋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一年来的改革使农民得到实惠、学校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学生流失得到控制、乱收费得到遏制。
认真落实县级政府应担责任
按照“中央地方共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沙洋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五个到位”:一是公用经费补助到位。在原有每生15元公用经费共补助120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并照常核拨的情况下,又安排了14.1万元公用经费补助的配套资金。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到位。按照规定,县财政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0万元,发至贫困寄宿生。三是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拨付到位。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每年拿出278.7万元维修校舍,累计投资1412万元全部消灭了D级危房。四是教师津补贴落实到位。为确保改革后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不下降,教师津补贴按公务员标准纳入预算。五是“普九”债务偿还责任落实到位。全县“普九”债务高达8000多万元,锁定、剥离后由各镇政府承担2718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近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各镇政府承担的债务。
对机制改革后教育经费的管理,沙洋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实施了“四个直达”的管...
2006年秋季,湖北省沙洋县在全省率先推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一年来的改革使农民得到实惠、学校公用经费得到保障、学生流失得到控制、乱收费得到遏制。
认真落实县级政府应担责任
按照“中央地方共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要求,沙洋县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五个到位”:一是公用经费补助到位。在原有每生15元公用经费共补助120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并照常核拨的情况下,又安排了14.1万元公用经费补助的配套资金。二是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到位。按照规定,县财政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0万元,发至贫困寄宿生。三是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拨付到位。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每年拿出278.7万元维修校舍,累计投资1412万元全部消灭了D级危房。四是教师津补贴落实到位。为确保改革后教师实际收入水平不下降,教师津补贴按公务员标准纳入预算。五是“普九”债务偿还责任落实到位。全县“普九”债务高达8000多万元,锁定、剥离后由各镇政府承担2718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近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各镇政府承担的债务。
对机制改革后教育经费的管理,沙洋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实施了“四个直达”的管理新模式:一是部门预算编制直达学校。部门预算直接编制到每一个农村中小学,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转为辅导、审核和监督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不再具体从事预算的编制和资金的二次分配。二是财务核算直达学校。按照新机制改革对财政、教育、学校三个层次的不同职责要求,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建立教育、财政、学校财务网络体系,即依托农村义务教育财务核算软件加强学校财务核算和管理,依托国库支付系统软件实行资金调度直接延伸到学校,依托国有资产管理软件,实现了学校资产的网络化管理。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可随时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三是资金拨付直达学校。改变以前教育经费集中划到教育主管部门、再由教育主管部门向学校调度资金的做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学校的用款计划,除部分零星支出外,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直达商品(劳务)供应者和收款人。四是财务监控直达学校。过去各农村中小学大多实行报账制,学校不是独立的会计主体,财务核算主要由教育中心或教育局统管。实施新机制后,学校作为一个法人主体,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校长对财务核算真实性负责,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委托中小学财务人员代理记账,但学校财务活动仍由委托学校负责。学校作为一个法人主体,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独立进行财务核算。
有效的举措保证了新机制的落实。2006年秋季,沙洋县按政策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补助农村中小学学生费用共624万元。其中,免杂费509万元,小学生均85元,初中生均135元;免教科书费55万元,小学生均50元,初中生均125元;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60万元,生均110元。秋季开学后,沙洋县监察、财政、教育、物价等部门组成三个督查小组,抽查了36所学校的收费情况,没有发现乱收费现象,也没有接到一例乱收费投诉和举报,全县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让家长减轻了负担,校长腾出了精力,县长明确了责任,带来了一系列新变化、新气象。新机制惠及4.5万个家庭,平均每个家庭减负138元。2006年秋季学期,中央、省补助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8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4.1万元,同时加上县政府年初纳入财政预算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20万元,各学校的公用经费比新机制改革前平均增加了15%,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有效地改善了办学条件。学校严格按照省、市“一费制”文件规定收费,乱收费得到抑制。此外,新机制保证了学生不会因贫辍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99%。
农村义务教育难点犹存
新机制实施给沙洋农村义务教育带来可喜变化,但由于欠账较多,还有许多方面要通过深化改革尽快完善。
1.尚难做到应补尽补。一是享受“两免一补”的对象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改革方案要求:“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在城市务工农民的子女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但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这涉及地方财政要拿钱,不少地方就有可能设置门槛,将很多本应享受的学生排除在外。二是补助范围还应扩大。按改革政策规定,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对象必须是在校寄宿的贫困家庭学生,但有部分贫困家庭学生由于学校条件有限而没有寄宿,他们的开支往往比住校开支还要大,应该考虑把这部分学生也纳入补助范围。
2.教师津补贴缺乏财力支撑。沙洋县现有农村义务教育教师4336人,按公务员最低月平均津补贴664元计,全年光兑现教师津补贴地方财政需要增支3455万元,而沙洋县2007年预计新增财力仅500多万元,即使全部拿出仍远远不够,更不用说还要发展其他事业。
3.师资严重流失。全县有4212名教师无住房,年轻教师甚至是几个人合住一间,有的公房年代久远,已成危房。加上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工资待遇低,出现了农村教师想方设法往城里调、城区教师想往沿海城市跑的现象,全县先后流失优秀教师300多名。
4.债务沉重影响了教学秩序。截至目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高达8000多万元,95%的学校负债,校均负债近90万元。虽然县政府在财政预算和教育转移支付中安排了“普九”债务的偿还资金,但资金有限、偿债量小、周期过长,沉重的教育债务已经严重影响了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不少镇曾经发生债主锁校门、逼校长、赶学生的事件。
几点对策建议
为充分体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效果,建立长效机制,以下几个问题的解决已迫在眉睫。
1.统一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物耗标准。国家应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农村中小学校的不同情况,分门别类确定学校公用经费物耗标准,如学校应当购置哪些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一般设备以及购置多少、生均水费、电费使用定额标准等应有相应的规定。这样一方面可方便学校年初编制预算,指导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另一方面也为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杜绝挪用公用经费的挪用。
2.拓宽改革范围。一是将改革的范围向城市拓展。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全国的事情,因此改革不应分城市和农村,应迅速将改革范围拓展到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实行农村、城市同等对待、同等政策。二是将寄宿生生活补助拓展到所有的贫困中小学生。不分寄宿生和走读生,只要是贫困中小学生,就应给予补助。三是逐步扩大财政补助范围,免除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书本费和信息技术费,使所有孩子上学都不交费,真正做到零收费。
3.多方面筹集偿债资金。农村中小学债务主要是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完成“两基”达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原计划通过乡村及农民逐年投入的集资款偿还,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因此,上级政府应当加大债务转移支付力度,负担农村义务教育因政策转型而造成的债务。同时,对于其他原因形成的债务,各学校要通过加大欠款清收力度、盘活使用资产、积极发展校办产业筹集资金。同时县级财政应视财力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还债。
4.建立教育建设发展基金。每年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及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教育发展基金,这部分资金要区别于每年的日常房屋维修资金,专项用于教育发展的投入,主要是解决校舍维修长效机制以外的教育投入,如新建校舍以及因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新建的实验楼、运动场馆,也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校舍损毁等。
责任编辑 赵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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