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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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4月1日,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就这次调整的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1994年以来消费税制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政策调整的背景。
答: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应税产品。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除了承担着筹集财政收入的任务以外,还具有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等功能。十多年来,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已由1994年的51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634亿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消费税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征税范围只限于11个应税品目,范围有些偏窄,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原来确定的某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的产品,这些年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再征收消费税,不利于鼓励生产和消费;三是有些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消费税发挥调节作用的需要;四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2006年4月1日,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就这次调整的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1994年以来消费税制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这次政策调整的背景。
答: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是对货物征收增值税以后,再根据特定的财政或调节目的选择部分产品(主要是一些消费品)进行征收。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应税产品。消费税作为一种选择性的税收,除了承担着筹集财政收入的任务以外,还具有调节生产、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等功能。十多年来,消费税收入增长较快,已由1994年的516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1634亿元。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消费税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征税范围只限于11个应税品目,范围有些偏窄,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二是原来确定的某些属于高档消费品的产品,这些年已经逐渐具有大众消费的特征,再征收消费税,不利于鼓励生产和消费;三是有些应税品目的税率结构与国内产业结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不相适应,不能满足消费税发挥调节作用的需要;四是消费税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作用有待加强。
记者:那么,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有何意义?
答: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消费税制的最大规模的一次调整。除了通过新增应税品目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外,还对原税制中的很多税目、税率进行了调整。因此,可以说是对消费税制的一次制度性调整,对于完善消费税制,进一步增强其调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这次政策调整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一是突出了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重点。扩大石油制品征税范围、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以及对小汽车税率结构进行调整等都是这方面的具体措施。二是突出了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例如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及停止对已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等。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收入再分配都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这次调整虽然仅限于消费税本身,而且新增的应税品目和税率调整范围有一定的限度,但是它体现了政府运用税收等手段解决当前经济社会问题的决心,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更好的引导有关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以及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等多个方面,都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税目有增有减 税率调高调低
记者: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消费税的应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一是新增加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并将汽油、柴油两个税目取消,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作为该税目下的两个子目,同时将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等油品作为五个子目征收消费税;二是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同时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2.对原有税目的税率进行有高有低的调整。现行11个税目中,涉及税率调整的有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经过调整后,消费税的税目由原来的11个增至14个。
记者:能否介绍一下这次新增税目的具体情况?
答:这次新增税目的具体情况是:
1.成品油。现行消费税对石油制品已有汽油和柴油两个税目,这次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具体税率是: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比照汽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20元;航空煤油、燃料油比照柴油,税率(税额)为每升0.10元。这次征税的石脑油、溶剂油等多数属于工业原料,航空煤油也主要用于航空,因此,征收消费税将会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考虑到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成品油价格上涨较快,纳入征收范围后如果征收力度过大,将不利于价格的稳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适当缓冲对价格的影响,政策出台时先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待今后条件成熟时再恢复按法定税率征收。
2.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和使用木制一次性筷子客观上消耗了大量木材资源,特别是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一次性消费,既造成木材资源的浪费,还给环境带来了污染。为了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和节约木材资源,这次将木制一次性筷子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为5%。
3.实木地板。实木地板是指天然木材经烘干、加工后形成的具有天然原木纹理色彩图案的地面装饰材料。为了鼓励节约使用木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此次消费税调整,将其作为一个税目,按照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4.游艇。游艇是近几年我国新出现的只有少数群体消费的高档消费品,包括运动型游艇、休闲型游艇和商务游艇三类。为了合理引导消费,间接调节收入分配,这次将游艇纳入了消费税征收范围,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5.高尔夫球及球具。在我国现阶段,高尔夫球仍然属于只有少部分高消费群体才能消费的活动,其使用的球及球具价格一般很高,为了体现国家对这种高消费行为的调节,这次将高尔夫球及球具作为一个税目,按照1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6.高档手表。目前,一些手表的价格高达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有些手表使用贵金属,并镶嵌宝石、钻石,已经超越了其原有的计时功能,属于一种高档奢侈品。为了体现对高档消费品的税收调节,此次将高档手表纳入征收范围,按照20%的税率征收消费税。
记者:请介绍一下现行税目税率的政策调整情况。
答:现行消费税有2个税目没有调整(烟、鞭炮焰火),其余税目都不同程度地有些变化,其中涉及税率变动的有小汽车、摩托车、酒及酒精、汽车轮胎几个税目。
1.小汽车。此次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将消费税对小汽车的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二是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对排量小于1.5升(含)的,税率为3%;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对中轻型商用客车统一适用5%税率。按照这一调整,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这样就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三是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的汽车将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2.摩托车。对摩托车消费税的税率结构进行调整,将现行10%的税率改为按排量划分两档税率。对排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按3%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排量超过250毫升的摩托车,仍维持10%税率不变。这样一方面体现了按排量征税的原则,另一方面也适当降低了小排量摩托车的税率,兼顾了农村地区使用者的税收负担。
3.汽车轮胎。为适当减轻斜交轮胎生产企业的税收负担,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和财政收入等因素,这次政策调整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子午线轮胎继续实行免税政策。
4.白酒。这次进行的税收政策调整,主要是取消了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另外还将参考国际经验,研究白酒贴标等相关税收征管办法,健全和完善关联交易税收政策法规,规范消费税税基,堵塞漏洞。下一步还要配合其他部门健全酒类产品生产流通的法律法规,严格市场准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偷逃税收等非法行为。
应税品目增减考虑了多种因素
记者:请问这次为什么要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
答:1994年税制改革时确定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主要是考虑当时这类产品价格一般较高,不属于大众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可以起到对消费行为的调节作用,也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护肤护发品的消费越来越普及,已经逐渐具有了大众消费的特征。为此,社会上要求停止对护肤护发品征收消费税的呼声也很高。考虑到浴液、洗发水、花露水等护肤护发品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品,为使消费税政策更加适应消费结构变化的要求,正确引导消费,这次调整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记者:这些年,很多人提出应当对高档家具、高档服装甚至高档住房征收消费税,还有的人提出对歌厅舞厅的高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这次扩大征税范围没有包括这些内容,请问是如何考虑的?
答: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差距逐渐拉大,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高档消费品和高档消费行为,社会各界提出要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强化税收再分配作用的要求应当说是正确的。但是有几个问题需要说明:一是上面提到的某些产品和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比如,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涉及营业税、契税等,对拥有的住房征税涉及房产税等。又如,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消费行为,对歌厅等娱乐场所的消费行为主要是通过对此类场所征收营业税进行调节的。二是能否通过消费税进行调节,除了征税的必要性以外,还要考虑其可操作性。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主要原因是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比如对高档家具征收消费税从政策上讲是合理的,但在操作上难度就较大,因为家具存在多种材质和形态,什么是高档,很难确定一个可以操作的具体标准,按价格分档征税也有很多难以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因此,对高档消费品征税,还要看是否具备征管条件。就目前征管状况而言,还不能将所有认为应当调节的高档消费品都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三是征收消费税也要考虑对消费需求的影响。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这次新增的几个应税品目,就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选择确定的,今后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我们还将根据实际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做出调整,以利于正确引导消费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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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