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沛县为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近期分别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使城乡低保工作迈上新台阶。新出台的规程对低保人员保障标准、保障范围及对象、审批工作程序、工作职责、保障资金筹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处罚措施,尤其加强了低保人员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使低保家庭“有进有出”,不搞“终身制”。“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一类为“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无子女)及孤儿,每年审核一次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二类为残疾人、重症病人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每半年审核一次;三类为有劳动能力但家庭困难的人员,每季度审核一次。真正实现了“该进的能进来,该出的能出去”的阳光操作,动态管理。目前已纳入城乡低保户25320人,发放低保资金245万元。 (王书勤 付长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