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30 作者:夏芳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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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财政部门多渠道融集资金支持城市建设,2003年以来,已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签订城市建设贷款20多亿元。城建资金的集中和大规模投入,给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为此,潍坊市财政监督局提出“城建资金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展职能范围,延伸监督轴线,主动介入城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城建资金管理精品工程,保证了城建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做“精”管理机制
城建资金的使用管理,关系到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公共形象,是对财政部门资金管理水平的全面考验。为此,财政监督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实现检查关口前移,促进完善城建资金管理机制。
(一)推动制度建设创新。为确保城建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在财政监督局的建议下,潍坊市不断规范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评审、招投标以及资金拨付等各项工作程序,建立起了城建资金管理环环相扣、彼此制约的管理机制。一是实行财政专管员制度,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对财政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城建项目,安排一名财政专管员,代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材料价格、结算决算等事项进...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财政部门多渠道融集资金支持城市建设,2003年以来,已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部门签订城市建设贷款20多亿元。城建资金的集中和大规模投入,给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为此,潍坊市财政监督局提出“城建资金拨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到哪里”的工作思路,积极拓展职能范围,延伸监督轴线,主动介入城建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着力打造城建资金管理精品工程,保证了城建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做“精”管理机制
城建资金的使用管理,关系到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的公共形象,是对财政部门资金管理水平的全面考验。为此,财政监督局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实现检查关口前移,促进完善城建资金管理机制。
(一)推动制度建设创新。为确保城建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在财政监督局的建议下,潍坊市不断规范城建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评审、招投标以及资金拨付等各项工作程序,建立起了城建资金管理环环相扣、彼此制约的管理机制。一是实行财政专管员制度,维护政府合法权益。对财政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城建项目,安排一名财政专管员,代表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材料价格、结算决算等事项进行签证确认,实施全过程监督,维护政府权益。二是完善“三级复核”和专家评审制度,健全评审质量保障体系。在评审人员对项目进行一级审核、复核人对评审结果进行二级复核的基础上,成立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再次对复核结果进行集体论证,确保每一个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三是建立拆迁评估制度,维护群众正当利益。成立了城市建设评估项目网络机构库,对符合评估条件的拆迁建筑,由市或区拆迁办与被拆迁人共同从评估网络机构库中抽签确定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或摸底结果,由评审中心出具拆迁项目补偿资金审核报告,作为资金拨付依据。
(二)建议优化工作流程。为落实岗位分设、相互制衡原则,促进出台《城建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城建项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规定,将城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全过程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同时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实现城建资金的高度规范化“阳光管理”。所有城建项目必须在预算审核的基础上分批次拨款;未经预算审核,一般不予拨款;未经决算审核,不能拨付尾款。资金拨付要经过“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局长审批-预算审核-国库支付”等规范程序。对非政府采购项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除提出资金安排意见程序外,还要经分管市长审批后,才能拨付项目资金。多措并举,从机制上保证了城建资金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三)促进加强人员管理。城建资金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水平要求高,为此,财政监督局积极建议从加强人员管理入手,细化人员分工,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建立岗位责任制,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上,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原则,明确不同岗位和层面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法律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每年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实行聘任人员合同制和淘汰制度,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确保资金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建资金管理机制的不断优化和完善,为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做“细”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是财政部门城建资金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为此,财政监督局建立并认真实施专项检查制度。2004年5月和2005年4月,先后两次联合局城建办公室(管理城建资金的内设职能科室)对市级财政投放的城建资金开展详细检查,检查涉及资金11.1亿元,市、区、乡、村和个人多个层次,2003年至2005年3个年度。针对资金量大、涉及面广、层次多、难度大的实际情况,财政监督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做“细”检查方式。
(一)周密筹划安排,细化检查方案。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组长负责制和签字认证制度,使每个环节的检查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每次检查都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对城建资金涉及的单位和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两次检查11.1亿元城建资金,都逐级、逐单位、逐项目检查到最终领用款人,检查用款和相关单位(不含村级单位)63个,检查项目多达119项,坚持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盲点,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二)注重检查技巧,讲究工作方法。城建资金量大,涉及到不同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在检查中难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如有的项目单位,没有按城建项目设账,核算比较乱,检查组进点后很难展开检查。为了不影响进度,检查组先撤出单位,让其在一周内进行整改后再查。但是,检查组按照约定时间再次前往时,该单位仍未整改。对此,财政监督局才以书面形式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督促其抓紧整改。在工作中,检查人员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各种干扰索取依据,细心查对,对查出的问题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时,检查人员就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规定,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化解矛盾,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查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不畏复杂困难,坚持扎实工作。拆迁补偿费是城建资金检查中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拆迁补偿费要经过市局拨市直相关部门或区财政,经分解后拨付区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办),再拨付拆迁户或拨付到村委后转到拆迁户,最多的要经过4级转拨才发放到户。针对这种情况,检查组坚持化繁为简,根据资金流向,逐级检查直到村委发放到户的各种资金凭证,核实发放依据、补偿费支取情况以及单位的核算情况,充分掌握了拆迁补偿费落实的第一手资料。有一个城中村,2003年12月收到街办拨付的5万元拆迁资金,截至检查日未纳入账内核算,检查人员让其说明原因,村负责人就是不说,对此,检查人员经多方查证、耐心做工作,2-3天后村委才交出了7张拆迁补偿费及垃圾清理费单据计5万元。原来是村里拆迁有难度,怕影响稳定,该5万元支出不敢入账公开。检查人员查明原因后,要求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并写出书面报告。
做“强”监督实效
财政监督局完成进点检查后,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放大检查效果,促进整个资金管理机制的完善和优化,进一步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一)严肃追缴违规资金。财政监督局连续两年来开展的城建资金检查取得了显著成效,纠正挽回已挪用城建资金398万元,限期将资金追缴到位,保证了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效果。
(二)认真规范资金核算。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核算问题,逐条提出整改建议,并安排专人跟上督促落实,规范基层单位城建资金核算行为,及时纠正部分单位存在的未设专户核算或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等问题,保证了城建资金的规范使用管理。
(三)不断促进制度建设。针对城建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监督局始终将着眼点放在促进制度完善、推动整改提高上并提出了不少政策建议。如鉴于拆迁补偿费发放层次多的分散型管理模式,建议尽快制定拆迁资金核算实施细则,对乡镇(街办)及以下单位发放拆迁补偿费采用提款报账制。针对基层单位提供资金支付依据不全的情况,建议由财政局资金管理职能科室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可供检查使用的评审依据,以便能够正确判断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等等,促进完善了城建资金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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