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宁陕县为了确保“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在“两免一补”资金的使用上严把关口,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上学机会。
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中小学校长为本辖区“两免一补”工作第一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层层夯实工作责任,若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贫困学生辍学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中小学在确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时实行个人申请、村上申报、乡镇审核、学校初认、县上确认的办法,确保资助对象得到资助。即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先由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开学初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宁陕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学生申请表》,村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给申请资助的学生所在学校,经校内联评后,初步拟定资助贫困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负责填写《“两免一补”学生名单拟定表》,经学校校长、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名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审确认,同时报县财政局备案。
各中小学对贫困学生免杂费标准为农村“一费制”收费标准(中学150元、小学92.5元)中扣除国家提供免费教科书后的杂费部分,对未实行“一费制”收费的小学分别按61元、50元的...
陕西省宁陕县为了确保“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在“两免一补”资金的使用上严把关口,为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提供上学机会。
县里专门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中小学校长为本辖区“两免一补”工作第一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层层夯实工作责任,若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贫困学生辍学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中小学在确定“两免一补”资助对象时实行个人申请、村上申报、乡镇审核、学校初认、县上确认的办法,确保资助对象得到资助。即在确定资助对象时先由申请资助的学生于开学初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宁陕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学生申请表》,村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给申请资助的学生所在学校,经校内联评后,初步拟定资助贫困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负责填写《“两免一补”学生名单拟定表》,经学校校长、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签名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核审确认,同时报县财政局备案。
各中小学对贫困学生免杂费标准为农村“一费制”收费标准(中学150元、小学92.5元)中扣除国家提供免费教科书后的杂费部分,对未实行“一费制”收费的小学分别按61元、50元的标准免杂费;补助寄宿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每学期100元,补中生每学期150元,同时对享受希望工程项目资助的小学不足92.5元、初中不足150元的由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补足。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建立了“宁陕县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专户”,将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全部拨入专户,使用时根据审核无误的花名册直接将“两免一补”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各有关中小学校、整个资金全部实行“专户储存、统一标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为保证“两免一补”政策真正落在实处,县上从监察、教育、财政、审计等部门抽人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全县40多所学校“两免一补”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两免一补”资金按时兑现到每个贫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