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冯政 (作者单位: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大]
[中]
[小]
摘要:
为了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的要求。为此,劳动保障部在2004年启动了主题为“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的再就业培训计划,提出了在2004年、2005年对8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对其中的60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的计划目标。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组织53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为93%;培训后再就业率为70%。共组织41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为93%;创业培训结束后共有10万人成功创办企业,新创造就业岗位59万个。今年,劳动保障部仍将继续实施“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好免费再就业培训政策。那么,应如何组织实施好再就业培训呢?下面结合再就业培训工作实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出一些建议。
一、搞好摸底调查,制定再就业培训计划。开展再就业培训,首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本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如数量、年龄、文化素质、技能结构、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等;要了解本地区社会生产发展的态势和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技能的需求状况;了解各类职业培训...
为了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的要求。为此,劳动保障部在2004年启动了主题为“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的再就业培训计划,提出了在2004年、2005年对800万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对其中的60万人开展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80%,创业成功率达到50%的计划目标。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组织530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率为93%;培训后再就业率为70%。共组织41万人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为93%;创业培训结束后共有10万人成功创办企业,新创造就业岗位59万个。今年,劳动保障部仍将继续实施“提高你的再就业能力”培训计划,贯彻落实好免费再就业培训政策。那么,应如何组织实施好再就业培训呢?下面结合再就业培训工作实践,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出一些建议。
一、搞好摸底调查,制定再就业培训计划。开展再就业培训,首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和掌握本地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如数量、年龄、文化素质、技能结构、就业需求、培训意愿等;要了解本地区社会生产发展的态势和劳动力市场对劳动者技能的需求状况;了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专业设置和培训能力。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再就业培训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好有关工作。
二、发动社会力量,确立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再就业培训要充分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利用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开展培训。要根据职业供求状况和对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的预测,综合本地区教育培训机构的布局,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的分布状况,从具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中选择一批培训设施好、培训能力强、培训质量高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并指导它们加强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建立联系,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符合市场需求的培训和指导。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在再就业培训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三、立足市场需求,组织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要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确定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根据培训项目和培训层次的不同,培训期限可长可短。在培训形式上,结合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应灵活多样,可以实行全日制集中培训与半日制、夜校分散培训相结合;也可以采取在培训机构集中办班,或企业与培训机构联合办班等,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就地、就近接受培训;还要充分发挥远程职业培训量大、面广、成本低的优势,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电化教育、计算机互联网,形成远程职业培训网络,把培训节目送到教室、送到企业、送到劳动者家庭。大力开发和编写适合下岗失业人员特点的音像教材和教学软件,以灵活实用的方式,为劳动者自学成才和组织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四、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特点,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失业或下岗职工,面临如何摆正位置,重新就业的问题。这里至少需要做两件工作,一是转变观念,二是接受转岗或转业培训。其中,观念转变是前提,是关键。就业观念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着直接影响。一些下岗失业人员长期没有实现再就业,不能一概归结为没有就业机会,也存在一个转变就业观念的问题。有的下岗失业人员往往因为不愿干“脏活”、“累活”和“伺候人的活”,限制了他们再就业。因此,对下岗失业人员,必须加强转变就业观念的教育,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开设专门的职业指导课,帮助他们认清就业形势,更新就业观念,树立自主就业的意识,并为他们提供职业需求信息和介绍求职方法,指导他们制定个人再就业计划和措施,积极引导他们实现再就业。组织通过职业指导转变了就业观念的再就业成功者现身说法,介绍经验,帮助更多人员不等不靠,自强就业。
五、加强创业能力培训,培养一批小老板。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具有较强创业意识和具有一定创业条件(如一定的启动资金、必要的素质和能力、掌握某种技术、持有某种项目或项目设想等)的人员,开展创业能力培训,使他们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创办企业必备的知识和程序,掌握经营管理方法,提高适应市场的能力,指导他们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方案,并通过提供持续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帮助解决创业者在开业和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批成功创业的小老板。
六、落实培训经费,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开展再就业培训,落实经费是关键。再就业培训的经费来源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对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失业保险金可用于对享受失业保险期间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补贴;三是行业、企业组织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支付;四是社会捐赠。再就业培训实行经费补贴与培训促进就业效果相挂钩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对承担免费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根据培训的数量、培训的限期、培训的合格率、培训后再就业率等指标,由政府有关部门核拨经费补贴。
再就业培训的实施,主要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了多种经费补贴方式,推动再就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如江西省要求培训合格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达到60%以上,由省财政按照全部学员每人400元标准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也有的地方考虑到下岗失业人员从参加培训到实现再就业,需要一定时间,为便于操作,将培训经费的补贴分为培训后补贴和就业后补贴两部分,分段考核,分段支付。如天津市规定职业技能培训达到100课时以上,出勤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后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到50%以上,由培训机构申请,按参加培训人数给予每人300元补贴。参加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接受培训后半年内,实现再就业人数达到参加培训总人数的50%以上的,再按照实现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七、搞好就业服务,密切培训与就业的衔接。建立职业需求预测、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条龙”服务机制,促使培训与就业有机结合。一方面,在职业介绍机构设立专门的培训服务窗口,提供培训政策咨询,公布培训机构专业设置,使下岗失业人员在办理求职时,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相应的机构和专业参加培训。另一方面,对取得培训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下岗失业人员,职业介绍机构应根据其所学技能,纳入劳动力信息库,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求职信息,沟通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优先推荐就业。对于有自谋职业意向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联合有关部门,帮助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场地安排、资金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