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4 作者: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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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4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4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贯彻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发展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两万亿元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达到26396.47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上年增长21.6%,完成预算的112%;全国财政支出28486.89亿元,增长15.6%,完成预算的106.4%;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090.42亿元。
2004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5110.27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比预算增加129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16.9%。其中,...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4年中央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4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请予审查。
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贯彻中央确定的经济工作方针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定、决议,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发展情况也比较好。
汇总中央和地方决算,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在2003年突破两万亿元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达到26396.47亿元(不含债务收入,下同),比上年增长21.6%,完成预算的112%;全国财政支出28486.89亿元,增长15.6%,完成预算的106.4%;全国财政收支相抵,支出大于收入2090.42亿元。
2004年,中央财政总收入15110.27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比预算增加129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9.3%,比上年增长16.9%。其中,中央本级收入14503.1亿元,完成预算的109.8%;地方上解中央收入607.1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中央财政总支出18302.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7.5%,比预算增加1284.59亿元,比上年增长13.5%。其中,中央财政本级支出789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3.8%;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0407.9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中央财政收支相抵,赤字3191.77亿元,比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赤字数额3198.3亿元减少6.53亿元。
上述中央财政决算收支数,与2005年3月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数比较,中央财政总收入增加28.73亿元,中央财政总支出增加27.65亿元,财政赤字减少1.08亿元。主要是决算清理期间,一些收支项目发生了小的变化。
2004年,中央财政共发行国债7021.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债务收入6871.35亿元,代地方政府发行150亿元。中央财政债务收入中,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本金3671.59亿元,弥补当年赤字3191.77亿元,补充偿债基金7.99亿元。2004年,列入预算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20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04.8亿元。
2004年,中央财政运行的主要情况如下:
财政收入大幅增长,国家财政实力进一步壮大。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实现大幅增长,占GDP比重提高到19.3%。其中中央财政收入比上年增收2184.94亿元,如果把为解决历史欠退而增加的1275.32亿元出口退税额(财务上作冲减收入处理)计算在内,中央财政收入增收3460.26亿元,增长26.8%。主要中央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6613.51亿元、消费税1501.9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10%和120.2%;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和关税4744.19亿元,完成预算的127.2%;企业所得税2361.33亿元,完成预算的123.1%;营业税110.99亿元,完成预算的138.7%;外贸企业出口退税2936.32亿元,完成预算的176.8%;证券交易印花税166.69亿元,完成预算的123.5%;车辆购置税545.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其他收入370.54亿元,完成预算的122.9%。
2004年,中央财政实际比预算超收2566.44亿元(未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历史欠账和增加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方面的支出。其中:新增出口退税指标1275.32亿元,用于解决部分历史陈欠;车辆购置税超收35.7亿元按规定专款专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教育科学支出、对地方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24.87亿元;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和粮食生产156.01亿元;解决退耕还林粮食历史挂账404.85亿元;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32.5亿元;拨付全国社保基金152.81亿元;支持企业关闭破产补助37亿元;对出口退税负担较重的地区补助25.3亿元;增加抗灾救灾等其他支出122.08亿元。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调整国债项目资金的投向和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2004年,中央财政支持“三农”的力度是多年来最大的。其中:用于农、林、水、气支出为665.8亿元,完成预算的247.7%;支持落实“两减免三补贴”支农政策措施,安排补助支出313.2亿元;将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63.1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全部改为无偿投入;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0多万人;安排380亿元国债项目资金用于支农支出。以上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是支持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04年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1476.15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其中,用于“两个确保”的支出668.59亿元;落实就业补助资金63.2亿元及其他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城镇新增就业980万人;安排低保支出102亿元,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不受粮食等基本食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启动吉林、黑龙江两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资金,建立了改善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状况的财政保障机制;拨付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和应急度汛项目资金17.01亿元,特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费40亿元,地方财政也相应安排了资金,及时解决了灾民生产和生活困难问题。
三是加大对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中央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事业投入987.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4%,主要是在确保各项社会事业正常资金需求的同时,重点解决了一些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2004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33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用于积极改善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并初步形成了以对农村中小学贫困生免费发放教科书、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高校特困生生活费为主要内容的国家资助贫困生财政投入体系;医疗卫生支出77.5亿元,完成预算的95.6%,用于支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10亿元,执行中对中西部地区根据当年试点地区“参合”人数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等实行据实结算,实际支出2.96亿元;此外,还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亿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科技支出493.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加大了对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以及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的投入等;安排补助资金1.99亿元,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较好地调动了农民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安排经费2.75亿元,有效保障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需要,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扶持政策,有力缓解了禽流感对家禽养殖户以及相关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此外,还加大行政政法投入,安排专款补助和专项经费,支持改善贫困地区基层政法单位办案条件和“大通关”建设等。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形势变化和体制政策调整等,一些重点支出虽得到较好保障,但与预算相比变化较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8.45亿元,完成预算的135.5%,主要是用国债项目资金安排的企业挖潜改造支出增加;地质勘探费26.75亿元,完成预算的76.3%,主要是原列中央本级支出的国土资源大调查专项预算在执行中部分项目下划地方,相应增加补助地方支出,减少中央本级支出;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7.72亿元,完成预算的244.3%,主要是在预算执行中增加了中国残联参加残奥会运动员奖金支出等经费,同时将原列补助地方专款预算的救灾帐篷采购资金、救灾专用车辆资金等支出,在预算执行中上划中央本级;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95.66亿元,完成预算的402%,主要是执行中用部分超收收入补充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及预算原列中央补助地方专款支出的部分中央企业关闭破产资金在执行中上划中央本级;对外援助支出60.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6.1%,主要是增加了援外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417.3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主要是增加了棉花竞卖等政策性补贴支出;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支出543.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主要是车辆购置税收入增加,用于公路建设方面的支出也相应增加。
积极改革创新,促进经济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一是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中央财政除及时办理当年出口退(免)税、确保正常需要外,还通过使用超收收入、利用由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而增加的中央库款余额,全部清偿了历年欠企业和地方的出口退税。全年中央财政出口退税2936.32亿元。二是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7月1日起,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实行了增值税转型试点,允许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实行增量抵扣办法。三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和金融改革。拨付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补助资金206.47亿元,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调整铁路系统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铁路体制加快改革。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进行财务重组和改制上市,落实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两家保险公司上市的所得税返还政策,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地区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和保值储蓄贴补息补贴政策。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
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对审计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财税改革的深化,财政实力不断壮大,社会各界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也越来越关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牢固树立为民理财意识,不断加大了相关改革和工作力度,2004年继续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工作。一是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积极推动财政相关立法工作。《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等一批财政法律法规草案的研究、起草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财政部分三批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4项。二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从制度上、机制上预防各类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产生。在人事部等5个中央部门进行了实物费用定额试点,并对一些跨年度的重大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试点。增加信息产业部等7个中央部门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综合预算改革试点。140个中央部门及所属2600多个基层预算单位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涉及资金2500多亿元。地方也加大了改革力度。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突破2000亿元,资金节约率在10%左右。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机制。在加强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监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财政资金的有效性监督,全过程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努力做到预防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的监督“关口前移”。四是加强财会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强化会计监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社会监督的作用等等。这些措施对促进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推动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审计署对2004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表明,在中央预算得到较好完成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在编报预算时多报人员、虚列项目、重复申报、随意调高预算执行标准;有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之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事权划分不够科学、资金分配过于分散等问题。为此,国务院已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财政部正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深化改革,努力增收节支,加强财政监督,严格资金管理,制止铺张浪费,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对财政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如部分地区县乡财政比较困难;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十分艰巨;出口退税负担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亟待加强保障等,已经并正在积极研究和落实措施,争取尽快加以解决。同时,要看到我国还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初期,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绝不能因为财政收入形势相对好一些而忽视了勤俭节约。要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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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