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救助制度使城乡特困群体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是2004年山西省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山西省城市低保按照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办事,使全省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83万人左右,围绕分类施保,对重病、残疾、单亲等救助对象给予重点照顾。目前,山西省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已初步形成,去年共有150多万城乡群众成为这一救助体系的直接受益者。
社会救助重点在广大农村,为把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干部深入乡村问寒问暖,摸清了底数。其中汾阳市拿出173万元对无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员每人每年供养款物不低于1100元,同时对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特困家庭每人每年救助500元。据了解,全省共有农村特困群众61万户120万人,占全省农业总人口的5.1%,已纳入农村低保救助的有3.9万户10.3万人,已经纳入农村特困户救助的有17.3万户34.2万人。
截至目前,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稳步实施,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基本建立,以城乡医疗救助、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救助、教育救助、再就业援助、养老救助、社会互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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