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以来,湖北省松滋市财政部门强化对罚没物资的收缴和管理,及时追缴执法机关的罚没物资。执法单位根据各种物资不同的保存期限,分期分批上缴财政部门,由中介服务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底价后,公开实行招标拍卖,今年从一月至目前,共收缴罚没款、物1400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比去年同期上升20%。
松滋市明确规定,罚没物资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罚没物资的变价收入同样属于国家所有,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因此必须加强对罚没物资的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罚没物资管理,收费机构负责行政区域内罚没物资的接收、处理及监督检查。
松滋市要求执罚机关在暂扣和罚没物资时,必须向当事人开具“湖北省暂扣物资专用发票”和“湖北省罚没物资专用发票”,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缴,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在暂扣和罚没物资期间,执法机关要妥善保管暂扣和罚没物资,不得挪作他用。案件处理完结后,对应退还当事人或依法予以没收的,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由湖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票据。并在30日内,由执罚机关向收费管理机关移交罚没物资,经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收费管理机...
今年以来,湖北省松滋市财政部门强化对罚没物资的收缴和管理,及时追缴执法机关的罚没物资。执法单位根据各种物资不同的保存期限,分期分批上缴财政部门,由中介服务机构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底价后,公开实行招标拍卖,今年从一月至目前,共收缴罚没款、物1400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比去年同期上升20%。
松滋市明确规定,罚没物资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调换、私分或擅自处理。罚没物资的变价收入同样属于国家所有,必须全额上缴国库,严禁截留、坐支、挪用和私分。因此必须加强对罚没物资的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罚没物资管理,收费机构负责行政区域内罚没物资的接收、处理及监督检查。
松滋市要求执罚机关在暂扣和罚没物资时,必须向当事人开具“湖北省暂扣物资专用发票”和“湖北省罚没物资专用发票”,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缴,并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在暂扣和罚没物资期间,执法机关要妥善保管暂扣和罚没物资,不得挪作他用。案件处理完结后,对应退还当事人或依法予以没收的,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由湖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票据。并在30日内,由执罚机关向收费管理机关移交罚没物资,经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后,由收费管理机构公开变价处理或委托拍卖所得款项必须在15日内上缴国库。
财政部门不定期对执罚机关执行罚没物资交接、验收、登记、对账、报表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执法机关因擅自使用、保管不善造成暂扣物资或罚没物资损毁的,依法追究其单位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对未按规定及时上交的,由财政部门相应扣减其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王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