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政府外债管理面对的内外环境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为了顺应改革,促使政府外债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大局,这些年来,宁夏财政厅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在加强政府外债管理工作中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打破原有模式,实行政府外债集中领导的管理体制
长期以来,受部门职责划分的影响,宁夏外债管理项目一直采取上一个项目,就单独成立一个领导小组的做法。这种做法既不利于对外债项目的宏观管理,也影响了项目决策。为了规范政府外债管理工作,宁夏财政厅专门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形成专题报告,全面分析在宁夏自治区实行政府外债集中领导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上报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部门,1999年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工作领导小组”改为“自治区政府外债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统一领导自治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间、亚洲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项目工作。2001年10月,自治区又下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府外债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撤消原来按项目成立的所有外债领导小组”,从而结束了过去按项目单独设立领导小组的做法。2002年宁夏申请日元贷款建设的重点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就改变了以往按项目设立领导小组的做法,实行自治区集中管理。同时,为了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综合协调,避免部门脱离实际,盲目争项目,自治区决定由政府主席担任政府外债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县的领导小组也要由政府一把手担任,这样不仅化解了部门之间的矛盾,而且便于科学决策。
强化财政在政府外债管理中的作用,实行“一票否决制”
宁夏是个内陆小省,生产生活环境艰苦、经济基础差,财政收入底子薄,如果不能合理控制政府外债规模,势必会给全区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多年来外债管理体制不健全,使得一些项目因缺乏论证、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严重亏损,有的甚至破产,给地方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了总结经验,切实防范风险。宁夏财政厅及时对全区所有政府外债项目进行清理,在全面摸清自治区政府外债情况的同时,向自治区政府主席办公会议进行汇报,讲清了自治区外债管理中存在的项目欠款家底不清、拖欠贷款严重、风险防范手段匮乏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今后的工作建议。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宁夏财政厅提出的意见,决定强化财政在政府外债管理中的作用,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把关。即凡由财政厅担保举借的外债项目,必须经财政厅同意后方可提交自治区外债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这一决定,为宁夏外债管理向规范化管理又迈进了一步。
顺应财政改革,积极调整政府外债转贷管理思路
1998年以来,我国财政改革步伐大大加快,财政正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重点满足国家政权机关的运转等社会公共需要方面。为此,宁夏财政厅在政府外债的利用上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区分债务性质,实行“一管、二抓、三放开”的工作方法,即政府要做的公益性项目,为财政直接借款的一类项目,以财政为主进行管理;对自治区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为财政提供担保的二类项目,财政主要是在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进行指导管理;对竞争性商业化项目,财政不参与,放开由市场运作二比如,2001年以来宁夏自治区申请的日元贷款重点风沙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贷款期限为40年(含10年宽限期),贷款年利率0.75%,是一种比较好的可利用外债,并且又属于公益性项目,社会效益突出,但经济效益不明显,宁夏财政厅就采取政府统借统还的办法,这样既符合财政的职能范围,又能化解财政风险。

抓住时机,努力争取国际金融组织无偿援助项目
宁夏薄弱的财力状况决定其外债规模必须保持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为此宁夏财政厅一直尽力向国际金融组织争取无偿援助项目。2002年4月,世界银行副行长穆罕默德·穆辛访问宁夏时,宁夏财政厅不失时机地争取到了建立世界银行-宁夏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中心项目,建设资金和今后两年的运行费完全由世界银行和澳大利亚国际发展援助署捐助。6月份项目开始建设,9月份竣工,10月31日,世界银行-宁夏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中心在宁夏银川开通。该中心是具有世界先进设备的国际双向式互动式网络中心,项目的建成对加快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目前,国务院西部开发办正考虑将该中心作为西部开发网络的中心站点予以开发利用。此外,在宁夏财政厅等方面的积极努力下,这些年来,宁夏还争取到各种无偿援助10多项,为改善宁夏教育、卫生等基础条件起到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加强部门协调,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
对政府外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是确保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重要条件。为此,宁夏财政部门全面参与项目设备、物资及土建工程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对项目效益进行监测。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宁夏财政厅一是突出把好新上项目前期“论证关”。即凡是新上项目,都由财政部门出面,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反复论证,充分、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避免项目建设的盲目性。二是把好项目建设“监督关”。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经常会同项目办的同志深入到项目建设点中,通过实地检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协同项目单位解决具体困难。对招标采购、货物调拨等关键环节尤其注意从严监管。2001年,针对项目执行中出现的债务确认不明确等问题,宁夏财政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采购计划确认和货物调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项目单位无论是拟订、修改设备购置计划,还是进行采购货物的调拨,都必须由同级财政部门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这一办法执行后,减少了部门之间的矛盾,增进了双方的合作。三是把好“还款关”。从1984年宁夏使用第一笔世界银行贷款至今,总共实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3个,累计使用贷款1.3亿美元。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一笔拖欠贷款的问题,维护了对外形象,树立了良好声誉。
此外,为了防范政府外债风险,宁夏财政厅还制定还贷准备金制度,采取项目提取一点,财政安排一点的办法,努力积累还贷资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
从工作实际出发,努力改进转贷财务管理办法
2001年以来,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专用账户核算办法》、《预算外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结合宁夏外债管理实际情况,经过不断摸索,宁夏财政厅开发研制了外债项目会计核算软件,设置了计算机动态化管理台账,将所有政府外债项目基础资料纳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使项目管理由过去的手工管理过渡到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以上举措,一是从财务上进一步完善了外债项目“借、用、还”的管理体制;二是规范了各级外债管理部门的会计核算体系,促使其管好、用好外债资金,使其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三是有利于及时掌握各个项目的财务核算信息,准确真实地反映外债状况,为防范外债风险、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依据;四是简化了工作秩序,降低了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提高了工作效率。此外,宁夏财政厅还结合本省实际,统一了转贷会计科目,为自治区与市县统一核算口径、合理划分债务、方便对账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