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出现了许多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将以前由中国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全部收归到财政部门,并设立了行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专门机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几年的实践证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建立,适应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新形势,并在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特别是工程预(结)算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投资评审还应进一步开拓思路,在控制基建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财政投资评审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几年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定凡是有财政资金参与的建设项目,其预算、结(决)算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方可作为预算拨款或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付费管理办法、核(增)减额处理办法等制度都已经颁布实施。二是评审结论的权威性得以体现。评审结论是经过评审机构审查得出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唯一依据。经过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建设单位对报告中提...
近年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体制出现了许多变化,其中之一就是将以前由中国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职能全部收归到财政部门,并设立了行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专门机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几年的实践证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建立,适应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新形势,并在基本建设预算管理特别是工程预(结)算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财政投资评审还应进一步开拓思路,在控制基建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一、财政投资评审对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几年来,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管理机制逐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定凡是有财政资金参与的建设项目,其预算、结(决)算必须经过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或财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方可作为预算拨款或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财政投资评审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付费管理办法、核(增)减额处理办法等制度都已经颁布实施。二是评审结论的权威性得以体现。评审结论是经过评审机构审查得出并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唯一依据。经过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的批复,建设单位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予以了充分的重视,并认真按照有关建议加以改进。三是评审范围大大拓宽。目前的财政投资评审已经从最初的工程结算审查延伸到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结(决)算等各个阶段,并从单纯的建筑安装工程延伸到有财政资金参与的农业、水利、交通、科教文卫等各个行业和其他专项资金检查等。由于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对加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财政投资评审是弥补当前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手段不足的最好方式。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方式从面面俱到的项目统管制向以市场调节为主的项目法人责任制转变过程中,政府投资项目完全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调节是不行的。财政投资评审可以帮助政府控制投资,是强化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有效控制手段,是为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服务的工具,是完善支出预算的一个有效途径。通过财政投资评审,使财政部门掌握了项目真正的预算、决算,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钱花在明处。
第二,财政投资评审为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控制把关,为国家节省了大量的投资。由于目前按基本建设计划、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预算、基本建设进度拨款的“四按拨款”模式被弱化,财政投资评审已经成为控制建设单位投资的一道重要门槛。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项目795亿元,通过评审核减不合理开支88亿元。目前,纳入财政投资评审的政府项目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递增,2001年底评审的项目总量达到1800多亿元,通过评审,大部分项目都控制在批复概算之内。
第三,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是财政体制改革适应政府机构改革和市场经济要求的有益尝试。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要求加强政府管理行为,财政部门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本身必须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将微观管理工作诸如概算、预算、决算等审查工作逐步从日常管理工作中脱离出来。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思考
第一,将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区分开来。目前,参与财政投资评审的机构主要有两类:各级财政部门成立的投资评审中心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主要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各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作为财政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既能满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要求,又能克服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时以盈利为目的的局限,是当前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可忽视的力量,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社会中介机构只能作为各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工作的一个补充,是各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完成任务的方式之一,应该服从于各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管理,而不能独立承担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第二,将预算评审和决算评审作为财政投资评审的重中之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全过程一般可以分成前期准备、实施建设、后期评价三个阶段,前两个阶段所确定的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对项目建设资金起决定性的作用,只有在项目建设初期即对建设资金进行控制,项目建设中常见的“三超”现象才能得到制止。据调查,在“八五”时期投产的81个国家项目中,有75个项目超概算,超额投入525亿元左右。从财政投资评审的角度而言,如果这些项目经过预算评审,不会造成那么多项目超过概算;如果经过决算评审,也不致于使国家超额投入如此多的资金。因此,要达到控制投资、节约投资的目的,必须抓住预算评审和决算评审这两个主要环节。
第三,提高财政投资评审队伍素质,充实评审力量。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融合了政策性、专业性、灵活性,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等多重特点,要求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具有综合性的业务素质,既要是财会、金融等经济方面的专业人才,又要有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法律等多方面专业知识,才能满足评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