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沿海开放省份,山东经济发展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越来越强。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全省财政部门积极贯彻实施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运用多项财政政策,全面支持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据统计,“九五”期间,中央和省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外经贸发展方面的资金达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2亿元,地方财政4.9亿元。
1.建立外经贸发展基金,实施“外向带动”战略。1997年省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在全省建立了外经贸发展基金,为省政府对全省外向型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提供资金支持。到“九五”末期,全省已有7个市先后建立了外经贸发展基金。这对于支持外贸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和改善出口产品结构,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确保出口规模,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推动了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外贸企业改革。以搞好省属重点国有外贸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多种形式,集中抓好大型国有外贸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组建了省级五大外贸集团,作为全省外贸企业的龙头,省财政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重点倾斜。2000年,省级五大集团进出口额13.3...
作为沿海开放省份,山东经济发展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越来越强。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全省财政部门积极贯彻实施扩大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运用多项财政政策,全面支持外经贸事业的发展。据统计,“九五”期间,中央和省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外经贸发展方面的资金达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2亿元,地方财政4.9亿元。
1.建立外经贸发展基金,实施“外向带动”战略。1997年省财政通过年度预算安排,在全省建立了外经贸发展基金,为省政府对全省外向型经济实施宏观调控提供资金支持。到“九五”末期,全省已有7个市先后建立了外经贸发展基金。这对于支持外贸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和改善出口产品结构,特别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确保出口规模,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效推动了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外贸企业改革。以搞好省属重点国有外贸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重点,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多种形式,集中抓好大型国有外贸企业和企业集团建设,组建了省级五大外贸集团,作为全省外贸企业的龙头,省财政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重点倾斜。2000年,省级五大集团进出口额13.34亿美元,实现利润4612万元,资产总额43.56亿元,在全省外贸企业中起到了龙头作用。同时,积极帮助和支持企业增资减债,拓宽筹资渠道,消化亏损挂账,减轻社会负担,优化资本结构,加快资金营运。“九五”期间,全省各级财政帮助企业核销资产损失9300万元,财政周转金“贷改投”2300万元,返还外贸企业所得税用于弥补亏损挂账1.16亿元,连续3年每年安排500万元共15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消化挂亏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和企业。目前,全省外贸企业改制面在60%以上,通过改制完善了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实现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管理、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分流富余人员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3.认真落实出口商品贴息政策,促进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一是对重点商品出口实行贴息。1998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对水泥、冻鸡、罐头、服装、水产品、花生等六类大宗骨干出口商品进行贴息;1999年对丝绸出口专项贷款兑现贴息资金300万元。二是实行出口收汇增长奖励政策。1998、1999两年省级财政按照多超多奖的原则,对省级出口增长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分档奖励,共兑现奖励资金700万元。贴息政策的实施,调动了企业出口创汇积极性,1999年和2000年,全省出口分别增长11.8%和34.1%。
4.大力扶持开拓国际市场,实施科技兴贸,加快出口市场结构调整步伐。1997—2000年,各级财政预算共安排开拓国际市场和对外招商经费5100万元,其中省级2300万元,市县级2800万元。在支持企业巩固亚洲、欧美等出口市场的同时,加大对南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开拓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对外招商,吸收跨国公司的投资,积极推动企业境外投资,拓宽外贸出口和招商引资渠道。2000年,与山东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200多个,亚洲、欧美市场出口增长33.6%,中东、南美、非洲新兴市场的出口增长34.4%。为了促进科技兴贸,提高综合竞争力,本着扶重扶强原则,省财政确立了“抓两头”策略。一方面强化优势产品支撑。农副产品和纺织服装出口是山东省对外贸易的优势,各级财政除对出口采取重点直接贴息的扶持政策外,还集中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资金近1亿元,帮助企业修建高标准、高起点的出口生产基地和更新设备,为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强化机电产品支撑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位置,扩大其出口是保持外贸出口增长的关键。为尽快改变机电产品出口所占比重较低,制约出口规模和效益的问题,各级财政加大了对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改造的扶持,1998年起,省财政将每年安排的100万元机电出口产品技术改造周转金,改为对重点机电出口生产企业技改项目实行贴息。为推动高创汇、高附加值的“双高”机电产品扩大出口,提高效益,省级财政对机电产品出口实行专项贴息政策,从1999年开始在国家对一般贸易出口贴息的基础上,对机电产品出口实行出口每美元贴息0.03元的再贴息政策,并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部分再贴息0.10元,两项政策共贴息743万元。到2000年末,全省共拨付机电产品贴息资金16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