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是一个丘陵山区农业大县,2000年被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两年后的今天,经过农村税费改革洗礼的永兴,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改革前的1999年,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380元,农民人均负担却达到109元,仅这一年农民到省、市上访的案件就达20多起。改革后,2001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83元,农民人均负担却减至46元,人均减少了63元,减幅达57.7%。农民切实从中得到了实惠,尝到了甜头,感觉到了党和政府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决心,心情舒畅,怨气减少,发展的劲头更足了。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改善,2000年下半年以来,全县未出现一起涉农负担上访案件和干群磨擦事件,农民主动纳税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改革前要在年底且需费很大力气才能完成的税费上交任务,2001年在9月底前就100%地完成。广大乡村干部从收粮收款的上交工作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转向抓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呈现良好发展势头。200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1.7亿元,比1999年增长31%。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明显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不动摇
接受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任务之初,全县通过对照改革方案测算,改革后全县可用财力要减少3000多万元,这对财政收入刚过亿元的农业大县来说,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因此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出现各种各样担心,思想一度比较混乱。有的干部担心改革后乡村两级将无法正常运转而影响大局,因此改革信心不足,决心不大,思想动摇;有的干部认为,改革可以,但要尽量少减负;农民群众普遍担心中央的改革政策执行走样,负担减不了反而变相增加的现象;担心即使改了以后也很难坚持,不能巩固。针对这种状况,永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明确提出“不折不扣执行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治农村经济秩序混乱和农民负担过重的顽症”的工作思路;提出了“政策一贯到底,操作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不搞愚民政策,不搞改头换面和换汤不换药”的改革要求,并以严格的组织纪律予以约束,把全县广大干群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改革政策上来。同时,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在全县开展轰轰烈烈、深入持久的政策宣传和工作发动,把改革精神、改革政策、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举措宣传到千家万户,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改革环境和以减负为主要目标的舆论氛围,坚定了广大干群改革的决心,明确了以减负为主要目标的工作方向。
二、严格执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要落实这项政策,看似简单,实则不然。农村税费改革是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农民要减负,县、乡、村就要减收,这必然触及广大乡村干部的切身利益,而乡村两级又是贯彻执行改革政策的重要环节和推进改革的重要力量,来自这里的阻力可想而知。同时,旧的农村税费体制已沿袭多年,“三提五统”、“教育附加”等费用已被广大干群接受和认可,而且大部分乡村为发展社会事业作出了较长规划,特别是1995年以来的大规模举债建设,很多都是依靠每年的各种集资渠道进行的。据统计,到1999年底,全县因建校、修公路、农田基本水利建设等项目负债达10676万元,按原来的教育附加费、建校集资、公路集资等筹资渠道,要到2005年才能还清。面对这些情况,永兴县没有犹豫退缩,毅然按照“三取消”政策,全部取消旧的农村税费项目,执行新的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办法,并对上半年收取的税费全部造册,抵减新的农业税任务。
落实“两调整”政策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农业税政策,而确定新的农业税任务最关键是计税面积和计税产量的确定。为实现“减轻、规范、稳定”的改革目标,县里始终紧扣减负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农民可接受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消化计税面积和计税产量确定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在确定计税面积方面,坚持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对各种特殊情况予以认真处理。一是合理确定旱地折算比例。对旱地如何计税,中发〔2000〕7号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如果按一亩旱地折算一亩水田计税,全县可增加农业税130万元。但是,考虑到丘陵地区农民重水田轻旱地的耕种习惯和大部分旱地产出确实低于水田产出甚至许多旱地已经荒芜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旱地的计税折算比例区别对待:县城郊区的专业菜地旱地采取1∶1的比例,高寒山区5∶1,其他地方2∶1。通过旱地打折,减轻农民负担130万元。二是按政策妥善处理“有税无地”和“有地无税”问题,尽量做到以农民实际耕种的土地面积计税,不出现空挂税收。仅此一项,核减计税面积2000亩,减轻农民负担15万元。在确定计税产量方面,坚持以1994年—1998年五年统计报表的常年产量为测算依据,对测算出来的计税产量进行张榜公布,群众认为不合理,或相邻村组耕作条件相同但计税产量悬殊的,按照交群众讨论、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调整。经过反复调整,全县亩均计税产量由756公斤调减到681公斤,减轻农民负担300万元。
三、抓源头,堵漏洞,建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永兴县通过两年的农村税费改革,“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政策完全落实到位,建立了全新的农村税费体制,但同时也减少可用财力3361万元,这对财政本就十分紧张的农业大县来说,县乡村三级都感到压力很大,因此,如何平稳度过改革磨合期,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改革成果,成为落实改革政策后的重要课题。对此,全县不等不靠,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源头抓起,大力压缩财政支出,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着力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努力减少财政支出。大力推行乡镇财政“零户统管”,2001年仅这一项改革,全县就节约财政支出300多万元;加大“三停一控”力度,按规定严格控制电话、车子、用餐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大力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减少财政供养人员,2001年全县分流国家干部121人,减少财政支出130万元;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出台了《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大力推行村级财务乡管村用制度,压缩村组干部人数,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村级实行零招待,有效地减少了村级支出。
二是努力解决消赤减债等遗留问题。债务问题成为农民负担反弹的最大隐患。全县通过大胆开展农村教师住房制度改革,偿还教育负债790万元;大力推进县内存量资产和存量资源的“两个盘活”工作,偿还负债3000万元;大力清收历年欠款近2000万元用于偿还负债。两年来共偿还债务5600万元,占债务总额的51%,缓解了乡村两级偿债压力。
三是压缩建设项目,停止所有的达标升级活动。坚持量力而为的原则,对没有充足资金来源的基建、农田基本建设,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基本上予以取消和停止,不搞举债建设,不再增加新的负债,以防农民负担反弹。
四是严格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县政府出台了《“一事一议”管理办法》,对筹资标准、程序、办法、审批权限予以明确规定,要求农村进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征得村民同意并自愿出资出劳后,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否则作乱收费、乱集资论处。
五是严格票证管理。坚持做到一税一票,一户一票,统一领票,统一结报的原则,对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的进行严厉查处。
六是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发放了农业税纳税登记证,公布了计税面积、计税产量、税率、计税价格、应交税额,农民只需按证交税。同时张榜公布涉农收费项目,建立了长期的监管制度。农税部门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经常明查暗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