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中国财政杂志社单位决算
2021-07-29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财政杂志社(以下简称杂志社)成立于1981年11月,是财政部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杂志社按照党的宣传思想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财政部党组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财经工作大局,报道财政财会改革发展实践,解读财政税收会计政策,探讨财经热点问题,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地方财政工作服务,为广大财政干部和财会工作者服务。杂志社目前主要承担编辑、出版、发行《中国财政》半月刊、《财务与会计》半月刊、《财务研究》双月刊、《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会计年鉴》等五种刊物(以下简称“三刊两鉴”),在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报道财政工作和财政改革发展,传播知识、交流信息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杂志社下设:党办(人事处)、办公室、财务处、财政编辑中心、财务与会计编辑中心、财政年鉴编辑部、会计年鉴编辑部、出版处、市场营销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处等10个部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说明:杂志社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20年度收、支总计8795.3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8.59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刊物订阅减少导致事业收入下降。二是因疫情防控需要且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相关行政经费等种种原因,2020年度差旅费减少、会议压缩、出版发行费用支出减少等原因,最终造成支出下降。
2020年度收入合计879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7682.35万元,占87.3%;经营收入496.97万元,占5.7%;其他收入615.99万元,占7%。
2020年度支出合计69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1.97万元,占96%;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275.77万元,占4%。
2020年度杂志社没有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020年度杂志社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0年度杂志社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
2020年度杂志社未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杂志社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杂志社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度杂志社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的刊物广告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