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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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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单位预算

2021-04-25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情况
第二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 、单位收支总表
二 、单位收入总表
三 、单位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 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财政杂志社成立于1981年11月,是财政部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主要承担《中国财政》半月刊、《财务与会计》半月刊、《财务研究》双月刊和《中国财政年鉴》、《中国会计年鉴》(以下简称“三刊两鉴”)等刊物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根据部党组和部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三刊两鉴”是财政宣传的重要阵地,财政科研的重要平台,财政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载体。


二、机构情况


中国财政杂志社下设党办(人事处)、办公室、财务处、财政编辑中心、财务与会计编辑中心、财政年鉴编辑部、会计年鉴编辑部、出版处、市场营销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处等10个部门。


第二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单位预算表

(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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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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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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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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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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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财政杂志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收支总预算8743.38万元。

二、关于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收入预算8743.38万元,其中:事业收入7776.38万元,占89%;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30万元,占5%;其他收入537万元,占6%。

11.jpg

三、关于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中国财政杂志社2021年支出预算8743.38万元,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84.38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359.00万元,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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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说明

1.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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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2020年减少1032.55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出版发行费用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相关行政经费。



单位:万元
14.png


2021年中国财政杂志社事业收入较2020年减少1069.55万元,下降12.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刊物发行收入减少;其他收入较2020年增加37万元,增加7.4%,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 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 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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