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资金直达让温暖传递更快更有力
本刊记者|李艳芝 特约通讯员|宋晓宁
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财政管理的一个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直达机制实施以来,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把落实好直达机制作为财政部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过路财神”,不做“甩手掌柜”,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让党中央的温暖传递更快更有力。
应纳尽纳:让尽可能多的直达资金惠及企业和群众
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过去层层审批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由“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流程所取代,财政资金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为了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到直达红利,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都把扩大直达资金范围作为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的重要任务。
在已确定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27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全部纳入直达范围基础上,2022年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7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范围拓展至34项。在中央资金的基础上,山东结合实际,将上述领域对应的21项省级资金、21项市级资金和24项县级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范围,基本涵盖了所有民生领域。2022年,全省分配落实直达资金2366亿元,支持实施3万个项目,超过1.2亿人次和5.3万家企业受益,直达资金覆盖的领域更广、规模更大、精准度更高。
精准高效:让每一笔直达资金都搭上“直通车”
资金直达机制,贵在精准高效。为提高资金下达的时效性和精准度,山东省将建立常态化直达机制与“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重塑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流程,构建全链条的“直通车”管理机制。
一是“切块下达”,强化预算源头保障。省市财政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下达资金,由县级统筹制定分配方案,经过合规性审核备案后即可投入使用,不再需要层层审批,在有效增强基层自主权的同时,大大简化了资金拨付流程,资金从省级到县级的时限由原来的1个月缩短到10天左右。
二是坚持“先谋事再分钱”,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以县为单位细化直达资金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将有限的资金优先投向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重点支出,优先投向前期准备充分、投资见效快的项目,确保每一笔直达资金都用在刀刃上、花在紧要处。
三是建立“蓄水池”,实施库款专项调拨。在财政国库中建立单独的直达资金“蓄水池”,实行库款按月单独调拨、封闭式管理,并将库款调拨与支出进度统筹考虑,对资金支出快的市县加快拨付库款,从根本上避免了“项目等钱”等问题。
四是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强资金精准拨付。对落实到“人头”的资金,全部通过居民社保卡或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直接拨付到位;对落实到企业的资金,开发建设涉企财政资金“一码支付”平台,企业在线提交拨款申请后即可领取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效率明显提升。
严密监控:让每一笔直达资金都在“探照灯”下运行
科学、严密的资金监管体系是促进直达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的重要保障。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贯穿中央、省、市县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部门,从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源头到资金使用的最末端,全过程信息留痕,实现了直达资金拨付和监控“一竿子插到底”。依托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山东财政构建起“过程可溯、纵横贯通、开放共享”的监管体系,让每一笔直达资金都在“探照灯”和“显微镜”下运行。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省级财政部门将监控系统数据向审计、财政监管等部门开放,建立多方联动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重点对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预算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控,实现实时查询、流向明确、动态可溯,资金监管由“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都得到很大的提升。同时,依托系统中设置的25条预警规则,省级每天向市县反馈预警疑点信息,对逻辑性数据错误限时整改、动态清零,对资金超范围使用、补贴对象重复、补贴标准异常等问题信息限时要求现场核实,及时叫停违规支出。

直达资金助力稳岗就业惠民生
二是加强专项检查。联合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制发通知,组织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并结合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查改结合、以查促改,督促各地切实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门户网站全部设立“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动态公开直达政策、工作进展、资金拨付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融入直达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每项直达资金都制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建立资金绩效反馈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等次挂钩,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从严从紧安排下年度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直达: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资金直达机制,财政资金快速、精准、高效拨付到具体项目,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真正实现了惠企利民、利在长远的政策效果。
(一)支撑兜牢“三保”底线,为基层运行打开“减压阀”。省级财政部门对直达库款实行单独调拨,并且不再细化到具体项目。各市县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调拨的直达库款后,可根据支出轻重缓急和项目实际进度统筹安排使用。在保障直达资金相关支出需要的前提下,如遇急需,可将直达库款暂时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支出,并视直达资金支出需要及时回补。这样规定,极大地缓解了基层财政压力。
(二)加力民生保障,为群众送去“及时雨”。通过安排财政直达资金用于救助困难群众、保障居民生活、落实民生政策,并实行资金实名制管理,将资金全部直接拨付到低保和特困等人员账户,支出拨付快速,资金去向明确,账目清晰可查,有力保障了“老有所养”“困有所助”“住有所居”等民生政策的落实。
(三)落实扶持政策,为稳岗就业打上“定盘星”。各级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就业、保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发放就业补助、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措施,落实各类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为各个群体就业创业提供支持。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加快落实职业培训、以工代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各项补贴政策,为市场主体稳岗减轻负担压力。
(四)助力经济发展,为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各级统筹用好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资金,优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比例,实施贷款人员按季贴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市场预期,以营商环境的改善提振经济发展活力。据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介绍,2023年一季度,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80笔,发放贷款金额5.2亿元,财政贴息资金5932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2124万元、省级资金2808万元、市级安排1000万元,带动就业7208人,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有效满足了个体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实现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