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5 作者:安徽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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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于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治腐败,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基本情况及成效
自2004年起,安徽省积极推进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断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稳步推进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2005年10月,安徽正式启动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先省级、后市县,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原则和部署,有序推进非税管理改革工作。一是构建制度体系。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票据管理、汇缴结算户核算及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构建面向全省的非税收入管理“1+4”制度框架,为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组建征管机构。成立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和队伍支持。三是建立代收网络。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采取招标评审方式,分期分批审核批准14家商业银行(全省约7580个网点)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开展代收业务考评,保障非税收入代收业务顺利开展。四...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对于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从源头和制度上防治腐败,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基本情况及成效
自2004年起,安徽省积极推进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不断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稳步推进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2005年10月,安徽正式启动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按照“先省级、后市县,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原则和部署,有序推进非税管理改革工作。一是构建制度体系。根据《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票据管理、汇缴结算户核算及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构建面向全省的非税收入管理“1+4”制度框架,为全面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组建征管机构。成立非税收入征管机构,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和队伍支持。三是建立代收网络。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人民银行,采取招标评审方式,分期分批审核批准14家商业银行(全省约7580个网点)为非税收入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开展代收业务考评,保障非税收入代收业务顺利开展。四是创建信息化平台。组织开发并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以各级财政为中心节点、连接同级非税代理银行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推进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改革、提高非税征管效率提供了技术支撑。五是共建协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清理和界定非税项目、征收范围,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加强非税收入账户设置、票据管理、监督检查和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非税收入政策、业务和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用培训,合力推进改革。
到2009年,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各项主要任务基本完成,全面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新模式,初步建立了非税收入“国家所有、政府调控、财政管理”新体制,实现了从传统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向全新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制的转变。
(二)不断巩固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成果。2009年,随着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体制层面任务基本完成,各级财政部门及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巩固和完善改革成果上来,着力规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提升非税收入质量和管理绩效。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要求,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秩序,除将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的业务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等纳入专户管理外,其他所有非税收入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分别列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同时,积极开展非税收入预算执行分析,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二是规范征管范围。对照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开展非税收入项目库清理整顿,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实行非税收入项目库动态管理,不断规范非税征管范围。同时,严格非税收入减免、退还审批程序,堵塞跑、冒、滴、漏行为,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完善收缴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以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为主、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就地缴库方式为补充的收缴管理体系。同时,积极探索应用网上收缴、POS刷卡等现代缴款方式,推行行政服务大厅集中收缴、财政直征以及“一费清”、“一表制”等收缴模式,更好地满足缴款人和执收单位需要,提升收缴效率。四是强化票据管理。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票据购领缴销制度,实行“分次限量、核旧领新”管理,建立票据年检制度,规范票据的发放、购领、核销及使用行为,充分发挥“以票管收、源头管控”作用。五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在财政监督大框架体系之内,不断优化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流程,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强与纪检、银行、物价等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日常稽查为基础,专项检查为重点,多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
经过七年来的改革实践,全省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成果逐步显现。一是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有力地促进了非税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2011年,全省非税收入 2015.3亿元,为改革启动年2005年的7.3倍,年均增长39.4%。其中,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55.3亿元,为2005年的3.8倍,年均增长25%。随着非税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的比重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二是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建立非税收入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机制,搭建财政与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之间的网络平台,实现了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加强非税收入账户管理,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实现了非税收入直达财政,提升了非税收入征管绩效;实行非税收入预算编制和执行分析,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有效增强了预算执行力,促进了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2005年以来,通过清理界定非税收入项目,全省共取消收入项目4308个,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0多亿元;通过创新收缴方式,严格非税票据管理,加强对执收单位的监督检查,有效制止了自主收费、搭车收费、超标收费等乱收乱罚行为,从源头上控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对策建议
(一)加强非税收入法制化管理。制定《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明确非税收入性质、管理范围、管理原则、执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编制、监督检查等内容,将非税收入管理用法律形式予以确定。同时,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通过依法加强收缴征管、规范预算管理方式、强化执收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违法行为等手段,保证非税收入依法合规征收,收入全部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真正实现非税收入与其他预算收入“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综合预算管理。
(二)实现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创新管理理念,加强分类非税收入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包括探矿权采矿权、城市户外空间资源、公共设施(场地)等在内的公共自然资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捐赠收入、罚没物资收入、彩票公益金等专项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分类非税收入规范管理,促进依法征收,挖掘增收潜力。研究制定非税收入分成解缴、资金退付、成本核算等项管理办法,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在各方面、各环节有章可循,不断提升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推进非税收入科学化管理。一是进一步理顺非税收入管理体制。根据非税征管机构承担的行政职能,将全省各级非税征管机构转为行政机构,明确其征管主体责任,统一管理职能、管理范围、管理队伍,激发各级非税征管机构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不断深化县(区)非税征管信息化管理改革。采取加强分类指导、分期推进的方式,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进全省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贯通运行,实现全省非税收入统一项目库、统一票据购销、统一自动分成、统一数据共享、统一系统升级。三是加快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步伐。积极探索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开发和运用,充分利用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非税收入票据全程电子化管理。四是探索建立非税收入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绩效考评,考核部门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规范执收单位委托代征行为,确保非税收入来源有依据、资金不流失、增长有动力。
(四)深化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一是坚持“收支脱钩”。以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契机,通过科学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合理核定执收成本支出,做到执收执罚部门收缴行为与财政拨款支出脱钩、非税收入与经费奖励脱钩。二是完善征管机制。通过不断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秩序、严格账户设置、创新征缴方式、规范收入划缴、加强监督检查等多种措施和手段,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管理政策落到实处。三是创新征管方式。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与其他财政管理的有机结合,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强化收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夯实财政收入基础。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方式转变,积极探索网上银行等电子化缴款方式,扩大财政直接征收和自助设备缴款范围,不断提高非税收入收缴率。四是提升征管绩效。继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非税收入进行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规范非税收入账户设置和会计核算,保证收入及时足额划解入库,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升征管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将非税收入项目管理、账户管理、票据管理、收缴管理、预算管理有机统一,实现代理银行、执收单位与财政部门信息及时传递和资源共享。
(五)促进非税收入社会化管理。非税收入来源于社会,用之于社会,也是社会方方面面长期关注的焦点之一,打造“阳光”非税,服务跨越发展,必须促进社会化管理。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政策宣传。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行非税收缴“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向社会公开非税征管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操作流程,公开办事便民服务指南,构建全方位公开体系,努力打造“阳光”非税。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增强依法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执行力和约束力。强化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努力促进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课题组成员:李友兰 张黎 刘明刚 项东文 单培)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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