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改办”)积极改进调查研究,虚心向农民学习,诚心为农民着想,真心对农民负责,围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进行了积极探索。
深入调研——到群众中去。为谋划新形势下农村综合改革思路,党的十八大以来,综改办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系列专题调研。今年2月底3月初,综改办党支部书记、主任王卫星带队专门到美丽乡村建设起步较早的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德胜村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实地调查和与基层干部群众近距离接触交谈,对习总书记亲自倡导并亲力推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从2003年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到2010年出台《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年)》,短短几年间,浙江省广大农村村容村貌与生态环境、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农村生产条件和生产方式、农民精神风貌和文明素质、干部作风和干群关系、政府职能与城乡关系都发生了深刻而积极的变化。在汇总调研成果时,同志们都强烈意识到,建设美丽乡村是当前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大战略,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由之路,是必须紧紧抓住并大有作为的重要改革内容。
研究政策——从群众中来。调研发现,浙江等地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既着力新增资金投入,又努力盘活存量资金,推进相关建设性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美丽乡村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集中力量办大事。基层反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具有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县为主统筹使用等制度优势,与美丽乡村建设高度契合,应更好地发挥其作用。经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从2013年起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经反复研究,首批选择浙江、贵州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以省为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其他省选择少数县开展局部试点,中央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安排10亿元给予补助。
推进试点——一切依靠群众。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要进一步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的特色和优势,坚持“议”字当先,严守民主议事程序,实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将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直接交给农民,将民生与民主、国家力量与农民力量、自下而上决策与自上而下补助有机结合起来,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作用,让农民做建设自己家园的主人,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共享成果——一切为了群众。为指导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7月,综改办出台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建设成果造福广大农民;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不搞“一刀切”;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不搞“一窝蜂”;坚持多元投入,资源整合,不搞“单打一”;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释放改革红利。同时强调,严禁大拆大建和搞锦上添花、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和“运动式”创建活动。
建设美丽乡村,需要通过长期艰苦努力才能实现。目前,基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刚刚启动,还有很多难题需要破解。王卫星表示,他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督导,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完善扶持政策,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力争将这项为民务实之举办好办实,造福亿万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