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财税政策的及时跟进和有力保障。因此,应充分重视各项财税政策作用的发挥,不断促进文化产业的加速发展。
(一)完善文化产业相关的增值税政策。我国的增值税从2009年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改革,纳税人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允许扣除。但是对于文化产业,消费型增值税税制的实施并没能消除重复征税问题,由于文化创意产业企业都有着较大的创意研发成本,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品牌价值和智力投入等并不是以固定资产的形式出现,即便是在消费型增值税下,文化企业的这些投入也不能扣除进项税额,因此应该允许对文化产业的增值税实施研发成本可抵扣政策。同时,应该扩大允许在出口环节增值税退税的文化产业企业范围,除了书刊音像出版企业和大型书刊音像连锁企业,还应该包括一些中小企业。除了高新技术文化企业,还需要对发展高雅文化、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发展和容纳巨大就业的文化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此外,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是文化产业中创意元素的重要来源,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依托。为了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还应该在个人所得税税率上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的文化人才参与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二)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区域内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及其跨区域整合,支持文化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特别是对一些本区域独有的具有一定市场开发前景的文化产品更应该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加速发展,对正外部性显著的文化产业和产品直接给予补贴和相关财政资金奖励,比如对提高群众艺术文化修养有帮助的文化产业和产品,直接通过对企业投资项目的补贴和资本金注入的方式鼓励文化产业相关企业的发展,以及对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文化产业特性决定了其研发和创意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位置,财政资金应该加大对科研的投入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应该增加文化产业相关科研课题的财政经费支持,通过资金投入的增长促进研发成果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其次,要利用财政资金的投入为高校等文化科研机构与文化创意企业之间建立畅通的交流渠道,构建起文化和创意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平台,促进文化产业的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最后,要通过各种财政投入措施激励从事文化产业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三)通过财政资金的配套政策引导各类资金投资文化产业。财政资金和各类金融资本相结合,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市场,可以采用各类金融资本为主体、财政投资资金配套投入的方式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突出支持致力于推动文化产品产业化和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根据投资基金投资领域的不同财政注资比重也有所区别,对于社会效益高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财政资金可以适当扩大投入比重,如投资于各类民族文化产品的投资基金。为了突出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推动文化产品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作用,还应该注意通过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相关服务项目如文化产业评估、文化产业人才培训等的投入。
(四)完善文化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通过制定行业差别税率政策和实行税收返还政策来实现。文化产业各个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存在着差异,各个不同文化行业的社会效益也有所不同,对于有着正外部性的文化产业如高雅文化应该实施低税率或者零税率甚至应该给予补贴,对于一些专门从事专业学术著作的出版社就应该予以免税待遇,而对于有着负外部性的一些文化行业如某些高消费的娱乐场所应该征收高税率。通过差别税率强化文化产业的税收优惠,引导资金投向,鼓励社会效益高的文化产业产品和服务的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差别税率税收优惠还应该结合文化企业的地区差异和服务对象的不同给予不同的优惠,比如对贫穷地区的文化企业应该给予相对富裕地区更优惠的税率,对服务对象为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的文化企业也应该给予更大的税收优惠,另外对于从事开发濒临绝迹的传统文化的文化企业也应当给予低税率或者免税的优惠。增值税、所得税等税种均应该通过差别税率包括对起征点的优惠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此外,建议税收管理部门把文化产业征收的部分税收返还给文化产业管理部门,并且对返还的税收资金指定一定的去向和范围,比如可以规定返还的税收资金进入旨在对文化产业重要行业和产品进行资金支持的本地区文化产业专项基金,这样返还的税收的用途就得以明确,从而体现税收返还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性。财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