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李国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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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农业大省,山东省农业财政工作应当准确把握形势,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农业发展基础。切实把水利作为投入的重点领域,下决心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水利专项资金,稳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努力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应大力支持南水北调主干线及配套、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及平原水库和河道拦蓄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支持防潮堤工程、大中型病险水闸和新一轮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及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防灾减灾等民生项目建设;大力支持水文设施建设改造,逐步提高水利信息化、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大...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农业大省,山东省农业财政工作应当准确把握形势,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强化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再创山东农业农村发展新优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突出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筑牢农业发展基础。切实把水利作为投入的重点领域,下决心优化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水利专项资金,稳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努力加强水利建设基金征缴。应大力支持南水北调主干线及配套、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及平原水库和河道拦蓄等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大力支持防潮堤工程、大中型病险水闸和新一轮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及重点中小河流治理等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利防灾减灾等民生项目建设;大力支持水文设施建设改造,逐步提高水利信息化、科技化和现代化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开发,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
(二)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深入挖掘农业发展潜力。应加强政策调控和资金引导,进一步完善支持农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支持力度,真正把农业发展转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应特别重视支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认真落实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种业振兴规划,进一步加大农业良种研发投入,支持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基础性、公益性育种研究,鼓励基础条件好、科研能力强的种业龙头企业开展商业化规模化育种、应用技术研发和种子生产基地建设,逐步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
(三)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努力提高农业发展效益。应大力支持全省农业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实施,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认真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牧良种补贴政策,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大幅度增加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聚焦农业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连续扶持,着力打造引领产业振兴的制高点;继续深入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力度,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加快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联合社,进一步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打造30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部署,集中财力支持示范区建设,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探索路径、提供经验,省财政将对建设成效突出的示范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支持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尽快构建起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互助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此,应着力强化政府公益性服务,大力支持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山洪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森林灭火服务队伍建设,积极支持气象为农服务,继续实施“平安渔业”工程,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应积极推动市场经营性服务,结合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促进建设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农业、专业高效的职业化涉农服务队伍,鼓励开展农村流通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应不断完善农民互助性服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技术引进与推广、科技培训、标准化生产、质量检测、市场营销、信息服务,鼓励开展贷款担保、资金互助、合作保险、土地流转等新型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合作服务功能。
(五)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发展,切实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应把支持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大“渔业资源修复行动计划”实施力度,调整优化扶持方向,扩大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规模,支持渔业执法能力建设,促进渔业资源保护;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支持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完善林业发展扶持政策,加大“绿化山东”投入力度,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启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农村中小学绿化工程,健全完善林业补贴政策体系,不断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
(六)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应继续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和村镇绿化,努力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条件;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开发式扶贫,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的优惠政策,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要重点向沂蒙革命老区倾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加大力度,尽快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产业生态高效、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文明健康的美好家园。省财政按照“先干后补、以奖代补,鼓励先进、以奖促建”的原则,对重视程度高、投入力度大、建设进度快、任务完成好、受益范围广的市给予奖励。
为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各项农业财政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一)始终把强化保障放在农业财政工作的第一位,保障民生、助推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仅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多方筹资,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努力“用政府的钱办好保民生的事”。严格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民生领域,努力实现“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二是广泛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努力“用市场的钱办好促发展的事”。充分用好财政政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开辟新的途径和实现方式;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调动农民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加快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引导工商企业加大对农业的反哺力度;加强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对接,以贴息、担保、奖励、补贴、抵押等方式,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三是深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为平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积极完善“市县多整合、省级多奖励”的激励机制,对整合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县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
(二)始终把强化服务贯穿农业财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作为、倾情落实。做好新时期的农业财政工作,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层次。一是服务好大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自觉把农业财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审视和定位,加强对重大政策理论和实际工作的思考、研究和实践。二是服务好部门。善于换位思考,切实加强与农口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主动了解农口部门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部门工作重点和事业发展需要,想部门之所想,急部门之所急,积极帮助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部门运转和事业发展提供保障。三是服务好基层。坚持上下一盘棋,在项目选择上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在预算执行上加快资金分配拨付进度,特别是对沂蒙革命老区县、省财政直管县、经济欠发达县,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倾斜,为基层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四是服务好群众。在政策制定、预算安排、资金分配上,应充分体现民情民意,认真办好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确保把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对时令性强、形势紧迫、事关农业生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更应超前研究,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争取工作主动。
(三)始终把强化管理置于农业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努力提高农业财政管理绩效。一是坚持“制度全覆盖”。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及时健全完善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使资金分配和项目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源头上堵塞资金和项目管理漏洞。二是坚持“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检查梳理农业财政资金管理业务流程,完善申报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跟踪问效等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推行专家评审论证、公开招标、竞争立项等制度,确保项目选择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三是坚持“监管全方位”。充分借助审计、财政监督、投资评审、中介机构等多方力量,注重发挥基层财政管理机构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加强对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积极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四是坚持“考核精细化”。稳步扩大支农专项资金绩效考评范围,健全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强化对财政支农工作考核,促进形成全省上下“重绩效、抓管理”的良好氛围。财
(作者为山东省财政厅副厅长)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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