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孙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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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对推进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已经从欧元区外围国家向意大利等核心成员国扩散,从政府财政领域向银行体系扩散,与此同时,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面临失业率居高不下、消费投资持续疲软、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有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处于艰难曲折的状态。从国内环境看,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依然突出,外围经济恶化给国内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将持续,经济金融领域潜藏的风险不容轻视,宏观调控面临的“稳增长”和“调结构”压力很大。综合研判当前国内外宏观形势,2012年财政金融工作的思路是: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二五”规划为统领,遵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衔接财政金融的平台优势,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一条主线,做好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和“支小”两篇文章,夯实“国有金融资产、金融企业财务、外国政府贷款”三项管理,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主...
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对推进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国际环境看,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已经从欧元区外围国家向意大利等核心成员国扩散,从政府财政领域向银行体系扩散,与此同时,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面临失业率居高不下、消费投资持续疲软、经济自主增长动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有可能在较长时期内处于艰难曲折的状态。从国内环境看,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依然突出,外围经济恶化给国内带来的不利影响还将持续,经济金融领域潜藏的风险不容轻视,宏观调控面临的“稳增长”和“调结构”压力很大。综合研判当前国内外宏观形势,2012年财政金融工作的思路是:积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二五”规划为统领,遵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发挥衔接财政金融的平台优势,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一条主线,做好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和“支小”两篇文章,夯实“国有金融资产、金融企业财务、外国政府贷款”三项管理,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创造性,开创财政金融事业新局面。按照上述工作思路,2012度财政金融和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这一条主线,增强财政金融政策研究的敏锐性、主动性和前瞻性
当前,国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欧洲债务危机不断扩散,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市场对“二次探底”的忧虑有所加大。对此,要继续加强宏观研究,密切跟踪欧债危机、全球经济走势等焦点问题,围绕“稳增长、调结构”这条主线,进行“有重点、有创新、有深度”的研究,不断提高研究的敏锐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力争做到“跟踪及时、对策有效”,积极服务于财政金融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同时,结合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增速缓慢回落等问题,继续研究新形势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着力探索支持“稳增长、调结构”的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财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地方财政部门在利用财政金融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方面,也开展了积极的研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地方财政部门要继续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宏观分析研究,科学谋划,稳步提高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做好财政促进金融“支农”和“支小”这两篇文章,推动经济社会“包容性”发展
1.建立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环境,2012年,要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创新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方式,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源支农惠农。一是以“拓宽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现行政策基础上,2012年将进一步扩大保费补贴区域,推动玉米、小麦等现有保费补贴品种由“局部试点”到“全国推行”。同时,考虑到糖料作物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作物,对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有着重要意义,将糖料作物纳入保费补贴范围。另外,针对当前农作物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的情况,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实际,研究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农户利益。二是以“规范管理”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层次多、涉及面广,需要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数据统计、资金审核拨付的工作机制,细化监督管理流程,消除政策死角。2012年将在总结实践经验、完善奖补政策的同时,重点强化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真正落实到位,更好地发挥财政撬动金融支农的“杠杆”作用。
2.建立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小”政策体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2年,应进一步研究创新支持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着力破解其融资难题。一是为有效破解“贷款难”,积极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按照国家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有关意见,在担保机构规范运作的基础上,探索设立再担保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以增强担保机构的风险承担和服务能力,帮助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同时,鼓励地方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灵活运用业务补助、保费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激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二是为有效缓解“贷款贵”,进一步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作用。在总结前期政策经验的基础上,加大对各类就业困难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效果。同时,结合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统计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三)继续夯实“国有金融资产、金融企业财务、外国政府贷款”这三项管理,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1.夯实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国有金融资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下一阶段,要按照“市场化管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推动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维护国有金融资产权益。一是狠抓资产流转环节的监管,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金融资产转让逐渐增多,交易形态也日趋复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加强评估监管,切实规范国有金融资产转让行为,促进国有金融资产依法、合规、有序流转,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坚决避免国有金融资产流失。二是注重以股权管理为纽带,推动国有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中,董事会是决策的核心。要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平台作用,以派出股权董事为纽带,以市场化的方式参与公司治理,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地方财政部门也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效途径,完善委托代理和激励约束机制,防范“内部人”控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夯实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愈发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思路,本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服务大局、互利共赢”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双边财政合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稳健发展。一是保持外国政府贷款规模相对稳定,优化调整资金投向。在稳定现有国别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利用外贷资金的新渠道,着力稳定并适度扩大合作规模。同时,围绕“十二五”时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顺应外国政府贷款合作领域转移趋势,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对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新能源开发、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强化外国政府贷款全过程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覆盖贷款全流程管理的体制机制,扎实开展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工作,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外贷管理的各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必依。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利用好外国政府贷款这一平台,坚持“引资与引智并举”,重点学习外方有益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智慧,充分发挥贷款项目的“辐射效应”,实现通过一个项目来带动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的发展。同时,地方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外债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外债风险指标监测,尤其是受到警告的地方财政部门应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妥善化解潜在风险。
3.夯实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一是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为促进金融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督促金融企业加强财务和风险管理,2012年拟发布新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金融企业减免表外欠息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规定,地方财政部门应认真贯彻相关办法规定,指导本地区金融机构做好政策落实工作。二是狠抓财务基础监管,提高金融企业财务的稳健性。各地财政部门应在扎实做好本地区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本地区金融企业的财务风险分析,提出应对建议,切实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特别是在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快速发展、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地方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小机构的财务指导,避免滋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影响地区经济金融稳定。三是加强绩效薪酬管理,规范金融行业收入分配秩序。一方面,积极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在将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金融企业的同时,也通报给相关部门,督促金融企业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制度,调节金融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和金融企业内部的薪酬差距。地方财政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依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办法的原则,制定完善本地区金融企业薪酬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财
(作者为财政部金融司司长)
责任编辑 李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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