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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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单位,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管理机制的一项创新。2011年,财政部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先行先试,探索构建与财政部机构设置特点相适应的“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高效”的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实现对基层单位财政监管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财政财务工作,切实保障财政政策贯彻执行,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业务合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财政部自2011年起,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开展了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驻当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按照全面推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强化服务相结合、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预算与资产财务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综合分析基层单位财政管理信息数据,初步实现了监管工作的日常化、非现场化,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广泛性、及时性、针对性,逐步...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单位,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优势,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是财政管理机制的一项创新。2011年,财政部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先行先试,探索构建与财政部机构设置特点相适应的“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高效”的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实现对基层单位财政监管的全覆盖。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财政财务工作,切实保障财政政策贯彻执行,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财政业务合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效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财政部自2011年起,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开展了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驻当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综合财政监管工作按照全面推开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监督管理与强化服务相结合、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结合、预算与资产财务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发挥专员办就地监管的优势,综合分析基层单位财政管理信息数据,初步实现了监管工作的日常化、非现场化,提高了监督检查的广泛性、及时性、针对性,逐步构建起“分级管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高效”的基层单位综合财政监管机制。
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势在必行
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是财政管理的基础单位。基层单位具有数量多、级次不统一、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其所涉及的财政管理事项主要有预算、资产、财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会计、银行账户、非税收入等。从本刊记者调查情况看,基层单位财政管理相对薄弱,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各财政监管事项缺乏衔接,监管成效不高。目前对涉及基层单位的各类财政监管事项缺乏统一规划,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管理流程多样,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缺乏联动,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二是未能对中央部门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由于中央部门在预算财务管理的水平、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对所属基层单位实施财务管理作用有限。同样,由于受人力的限制,对中央部门管理基层单位财政财务情况,财政部未能开展有力的后续监管,中央财政对基层单位监管存在“缺位”、“不到位”的情况,造成部分基层单位的财政管理事项存在“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现象,财政监管亟待加强。三是未能有效利用现有财政管理数据信息。“金财工程”等相关信息系统采集的大量基层单位预算资产等数据信息尚未对财政监管发挥应有的作用。专员办缺乏专门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监管工作仍停留在手工建立台账和事后检查上,限制了专员办监管作用的发挥。
2009年7月以来,谢旭人部长多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专员办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等的综合财政监管,实现中央财政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全覆盖。“充分发挥专员办作用,实现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监管全覆盖”已列入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因此,财政部部署吉林等6省(市)专员办对基层单位开展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的综合监管机制。开展综合财政监管,将转变专员办以事后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开展全过程、全方位、持续性监管,不断充实监管内容,提升监管层次,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职能,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稳步推进阶段性成效显著
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试点专员办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方法,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实际困难,着力抓好信息收集、政策宣传、机制优化、能力建设和方法创新等工作,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从本刊记者了解的情况看,通过一年来的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专员办摸索出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在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监督机制、转变监管方式、纠正违规问题、争取基层单位理解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一是全过程、全覆盖的财政监督机制初步显现。专员办从转变监管理念入手,采取内部座谈、专家授课、理论学习等方式不断强化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意识,财政监督工作逐步从突击性检查向持续性监督转变、从抽样性检查向全覆盖监督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陕西专员办在“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基层单位预(决)算审核中,突出监管的全覆盖要求,既关注预(决)算编制的合规性,也审查资产变动、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非税收入征缴等事项,将综合财政监管工作贯穿于预(决)算审核之中。
二是监管方式明显优化,监管层次有效提升。综合财政监管将原先各自独立的财政监督事项予以汇集,初步形成“制度建设——管理行为——操作过程——内控绩效”监管链条。与以往相比,财政监督工作更加注重预算、资产、财务、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事项的内在联系,更加注重对关联事项的归纳分析,有力提升了监督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监管覆盖面大幅扩大。通过个别约谈、按行业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拓展了对基层单位的监管覆盖面。截至2011年9月,上海专员办结合非现场监管掌握的情况,共对16家基层单位开展了现场核查,核查数量比上年同期增加1倍;监管时效性显著提高。以预算执行监督为例,以往事后监督为主的工作模式很难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展试点后,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四川专员办对15家行政及参公基层单位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通过电话问询、约谈、走访等方式,要求部分预算执行较慢的单位提高预算执行率;监管针对性显著提高。专员办根据非现场监管发现的线索开展专项检查、专项调研,财政监督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
三是发现并纠正了部分基层单位违规问题。部分基层单位财政政策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不严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较为突出,专员办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和处理,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四是得到了基层单位普遍认可。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基层单位普遍认为开展综合财政监管是一项十分重要和及时的工作,有利于督促基层单位规范管理,并能及时反映财政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有助于基层单位健康发展。目前,一些基层单位已由过去的被动接受专员办监督变为主动向专员办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财政监管呈现出良性互动的可喜态势。
全面推开综合财政监管工作
综合财政监管对于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都具有重要意义。从2011年试点工作实践看,也取得了显著进展,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全面推开的时机已比较成熟。本刊认为,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尽快突破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制约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的“瓶颈”,在2012年全面推开综合财政监管工作,以更有力地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是加快建设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完备的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是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配套保障措施,是综合财政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应加快综合财政监管信息系统的开发,建成集信息收集、汇总、查询、预警、分析、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对接“金财工程”等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研究建立综合财政监管成果利用机制。应按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提出的“进一步完善专员办监管成果利用机制”的要求,研究建立试点工作成果的反馈利用机制,及时将有关成果反馈给财政部内业务司和主管部门,促进基层单位及时整改违规问题,并为有关部门完善政策制度提供参考。
三是总结和规范综合财政监管工作。2011年专员办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但也存在工作机制不统一、监管方式不一致、工作成效不均衡等问题,亟需总结归纳,规范推进。为此,应全面梳理一年来的综合财政监管工作,系统比较各办的监管机制和工作方式,提炼优化非现场监管方法,不断提升综合财政监管成效。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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