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1 作者:浙江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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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以来,浙江省以减缓低收入农户相对贫困、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目标,开展为期五年的新一轮扶贫工作,加强专项扶贫、职能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的综合扶贫,强化发达地区带动作用,帮助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一)突出造血功能提升,着力构建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功能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财政体制,增强欠发达地区县级财力。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和海岛地区地方财政收入超基数部分全部留用,增强其可支配财力。建立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提高欠发达县(市、区)挂钩补助系数,促进财力增长。对欠发达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转移支付等,按较高档次执行。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以及“总量控制、有奖有罚”的原则,对浙江省境内以欠发达地区为主的八大水系干流、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和流域面积较大的市、县(市),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二是强化专项扶贫,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步伐。在对欠发达地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均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的基础上,2008年开始的新一轮专项扶贫工作还将扶贫重心下沉至村,主要针对29个欠发达县(市、区)的5200个低收入...
2008年以来,浙江省以减缓低收入农户相对贫困、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为目标,开展为期五年的新一轮扶贫工作,加强专项扶贫、职能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的综合扶贫,强化发达地区带动作用,帮助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一)突出造血功能提升,着力构建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功能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财政体制,增强欠发达地区县级财力。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和海岛地区地方财政收入超基数部分全部留用,增强其可支配财力。建立分类分档激励奖补机制,提高欠发达县(市、区)挂钩补助系数,促进财力增长。对欠发达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工资转移支付等,按较高档次执行。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以及“总量控制、有奖有罚”的原则,对浙江省境内以欠发达地区为主的八大水系干流、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一级支流源头和流域面积较大的市、县(市),实施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二是强化专项扶贫,加快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步伐。在对欠发达地区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均给予重点支持和倾斜的基础上,2008年开始的新一轮专项扶贫工作还将扶贫重心下沉至村,主要针对29个欠发达县(市、区)的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为此,省财政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亿多元,支持这些地区的农户异地搬迁,支持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支持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和村级资金互助组织试点等。
(二)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制度。从2011年起,省财政连续三年每年专项筹集资金16.8亿元,对12个重点欠发达县给予特别扶持,按照“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的总体要求,支持扶贫开发、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由省确定主要目标、总体要求、扶持重点及资金额度,实行绩效管理,将具体立项审批权下放至县,增强县级统筹自主发展能力。二是创新资金分配和立项方式。在对重点项目明确目标、实行项目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市县统筹自主能力。研究开发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直观展现地理空间不同点位上的财政项目预算管理历史信息,并自动分类、分项、分级统计汇总、搜索查询、分析,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提供决策支持。加强财政支农项目库建设和推广应用,为提高立项环节的公平性、公正性,解决项目重复、多头申报等问题提供技术保障。三是推进大扶贫格局。支持建立对口共建山海协作园区制度,积极引导发达地区企业和省外浙商到欠发达地区实施产业开发和投资;组织35个省级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整合资源和力量,每年落实100多个职能扶贫项目;完善结对帮扶体系,由省扶贫办组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大型医院、国有企业等295个省级单位结对帮扶29个县的20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强县强镇结对帮扶余下的3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构建专项扶贫、职能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2008—2010年共落实山海协作项目3262个,到位资金787.5亿元;落实结对帮扶项目6100多个,到位帮扶资金3.53亿元。
(三)突出资金整合,着力构建项目安排科学、投向重点突出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统筹协商机制,以规划为龙头,以县为主体,以项目为平台,以重点扶持领域和扶持项目导向目录为抓手,在保持财政扶贫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灵活多样、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整合方式,推动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和集中使用,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财政资金的整体作用。2010—2011年,逐步将财政扶贫资金中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低收入农户集中村资金互助组织补助资金、来料加工、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专项整合为新的低收入农户发展资金。
(四)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构建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绩效评价。建立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的约束性,围绕财政管理的重点领域、项目支出的重点部门以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特别是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真正实现追踪问效。二是做好基础工作。建立扶贫基础数据库,将5200个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基本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准确及时掌握各地扶贫发展态势、财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同时加强基层干部扶贫业务和政策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各项扶贫政策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五)突出资金监管,着力构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紧密结合的监督格局。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建立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年度中介专题检查制度、县级报账制度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就地就近资金监管的职能作用,构建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紧密结合的监督格局,确保项目资金、干部双安全。
2008年以来浙江省财政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2008—2010年累计转移支付欠发达地区850亿元,年均增长26.4%,2010年欠发达县(市)与发达及较发达县(市)的人均财政支出比率、人均地方财政收入比分别为1:1.1和1:2.32,有力推动了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扶贫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一是低收入农户收入大幅提升。2010年末,全省111万户(271万人)低收入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已达到4239元,其中82万户(204万人)超过2500元,脱贫率为75.2%。二是内生功能加速增长。从经济总量看,省扶贫重点地区衢州市、丽水市及所辖县区(均属欠发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分别增长14.1%、12.9%,财政总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8.5%、17.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1.3%、12.8%,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从产业开发看,2010年末,欠发达地区扶贫龙头企业和扶贫专业合作社达到8047家,成员41.62万个,来料加工从业人员达到80.6万人,三年累计发放加工费119.8亿元,发展农家乐3953户,三年累计营业收入超过21亿元。三是社会公共事业长足进步。三年累计完成通村公路路基路面10403万公里、联网公路6407公里,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的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大型水源、水利枢纽工程和中小型水库,农村人口饮水条件大大改善;移动通讯和信息实现全覆盖;率先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大为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社责任医师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人均筹资额达到185元,低保、住房、灾害等社会救助制度更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财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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