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发展的不断加快和工业园区的蓬勃兴起,江苏省盐城市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由此带来的失地农民安置和消化转移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积极维护被征地农民现实的、长期的和整体的利益,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出发,盐城市积极探索解决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问题,收到了一定成效。
盐城市选择社会保障方式补偿安置失地农民,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思路,将应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安置资金集中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按照设定的社会保障支付项目发放社保待遇,并将促进就业纳入社会大保障的范畴。以该市某开发区为例,他们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设计了多个项目。在基本生活补助上,规定被征地农民年满16周岁,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均可,按月领取基本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年龄分段分别为每月100元、110元、120元。在养老待遇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每月养老金200元,对年满75周岁的高龄老人每年增发一个月养老金。在大病医疗保险上,被征地农民均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合理定额水平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中提取大病医疗保险费,农民个人不另行缴费。在就业上,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政策,鼓励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被征地农民。所有符合就业条件的人员,均可享受1—2项免费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
从盐城市目前对失地农民的保障工作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新老政策亟需衔接。盐城市目前同时运行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这就需要加强制度本身的衔接,确保根据失地农民的不同情况,让他们分别参加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理顺农民的养老保障关系。二是保障标准相对偏低。“土地换保障”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但相对于不断上涨的物价,保障标准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整,以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同时,保障内容还可以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方面更深入拓展。三是就业观念有待转变。据调查,盐城市区周边的部分失地农民对苦、脏、累工作不屑一顾,对工资不足1000元或不坐办公室的工作免谈,对政府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抱有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一部分人存有对政府“等、靠、要”的消极态度。调查显示,该市某镇劳动年龄段内的1086位失地农民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技术缺乏或无技术专长的占88.2%,35—45岁年龄段的占45.6%。应帮助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不能就培训抓培训,而要引导他们增强市场就业意识。
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在基本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方面,继续加大力度,结合当前实际适当提高标准。在就业保障等方面,充分考虑区域实际和失地农民实际,以多种形式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因人、因年龄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以强化失地农民培训教育为重点,着力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通过优先安排进企业,鼓励参与周边土地流转承包经营,鼓励在家门口发展种植和养殖业,鼓励创业等措施,让失地农民以多种形式实现创业、就业和致富。财
责任编辑 刘慧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