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海门市财政部门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动谋划,努力打造廉洁诚信财政形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把反腐倡廉与诚信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考核,重点提高“七种能力”,实现“七个突破”。提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能力,强化优质服务,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化解瓶颈,将财源建设与扩大内需、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财政收入增长新突破;提高财政预算管理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编制以及预算执行,在推进诚信预算和精细化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在突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提高财政改革创新能力,深化财政改革,在财政体制和财政运行机制上实现新突破;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理财能力,逐步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上实现新突破;提高财政资金安全和防范资金风险能力,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信息化水平,在财政资金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发扬“秉公理财、服务兴财”的财政服务品牌,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在建设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
二是建立行为规范诚信机制,构建优质服务人文环境。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和改进不适应财政发展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有悖于财政发展的不利因素。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举措,采取多种途径,不断增强全员职业修养、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各类创建活动,叫响做实“高效理财,普惠民生”服务品牌,积极构建优质服务人文环境,着力打造诚信财政机关形象。
三是建立阳光财政机制,力促政府采购和谐环境。深入推进阳光财政,拓展监督渠道,切实做到财政权力运作透明、公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以依法采购、诚信采购、廉政采购为理念,坚持纪委全程监督、财政局驻点现场办公、大宗项目公开招标、利害关系人回避采购及采购活动全程公开等五项制度,努力做到规定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应采尽采。10年来,累计实现政府采购39.99亿元,节约资金5.33亿元,平均节约率为11.77%。采购范围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基本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所需的采购项目。
四是建立资金监管机制,打造财政监督执法环境。关注民生,加强对社保、民政、“三农”、教育等保障性和基础性财政资金的监督,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改革,重点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从2006年起,全市财政监督部门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列为年度财政监督工作重点。2010年加大了对市农业、水利、民政、教育系统的所属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检查力度,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了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科学合理和预算执行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工作。根据省、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有关社会团体、政府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专项清理检查。积极宣传财政监督条例,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诚信兴财、诚信纳财的理念,使服务优先、全程监管、注重实效的诚信财政形象得以进一步体现。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