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刘佐
[大]
[中]
[小]
摘要:
一、基本实现内外税制统一
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了内外不同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统一内外税制为大势所趋,但是道路曲折:1994年,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新税制,首先全面统一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中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此后,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推进内外税制统一问题屡次议而未决,或者决而未行,推迟了十多年之久,终于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启动,逐步推进,基本完成。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车船税的内外统一。
同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现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外统一。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的内外统一。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
一、基本实现内外税制统一
20世纪80年代末,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我国实行了内外不同的税收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统一内外税制为大势所趋,但是道路曲折:1994年,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新税制,首先全面统一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所得税制度中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此后,由于多方面的因素,推进内外税制统一问题屡次议而未决,或者决而未行,推迟了十多年之久,终于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启动,逐步推进,基本完成。
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车船税的内外统一。
同年12月31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现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外统一。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同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的内外统一。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实现了耕地占用税的内外统一。
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政务院1951年8月8日发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按国务院1986年9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实现了房产税的内外统一。
2010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决定自当年12月1日起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实现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内外统一。
至此,我国基本实现内外税制统一,原有的涉外税收优惠也在通过平稳过渡的方式逐步减少或者取消。实行内外统一的税制是我国经济发展、改革深入和开放扩大的必然结果,有利于简化税制、公平税负和促进竞争,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
二、初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五十多年间,由于城乡经济管理体制不同,城乡税制也各成体系。城镇的税收以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缴纳的货物和劳务税为主体,农村的税收则以农业生产单位和农民缴纳的农业税为主体。随着经济的发展,统一城乡税制的条件逐步成熟。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1958年6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我国城乡税制的最大差异随之消除。取消农业税是我国经济、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税制改革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加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也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制,改善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在我国历史和税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外,国务院于2005年取消了牧业税(新中国成立以后,此税一直由国务院授权各地自定办法征收,没有制定全国统一的法规,只有少数省、自治区征收此税)。2006年2月17日,国务院废止1994年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此规定中的烟叶收入征税由国务院另行制定办法)和1950年12月19日政务院发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
至此,除了房地产方面的某些税收(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以外,我国城乡税制初步统一,并且对于农民和农业生产给予大量税收优惠。例如: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农业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农业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农用土地不征税,拖拉机和渔船免征车船税,等等。
统一城乡税制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入的必然结果,有利于简化税制,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符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趋势。
三、主要税种改革取得明显进展
(一)增值税“转型”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企业购入机器设备时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抵扣,从而降低了税负,有利于鼓励投资、技术进步和减少重复征税。
(二)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
为了调节消费,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节能减排,配合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陆续作了比较大的调整。
自2006年4月1日起,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和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从5%到20%不等;增列成品油税目,将原汽油、柴油税目改为该税目下的子目(税额标准不变),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和航空煤油5个子目,税额标准分为每升0.2元、0.1元两档;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来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按照气缸容量实行3%到20%的税率;按照气缸容量将摩托车的税率分为3%和10%两档;将汽车轮胎的税率降低到3%;将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或者每500毫升0.5元。
自2008年9月1日起,按照气缸容量调整部分乘用车的税率。其中气缸容量不超过1.0升的乘用车,税率从3%降低到1%;气缸容量超过3.0升至4.0升的乘用车,税率从15%提高到25%;气缸容量超过4.0升的乘用车,税率从20%提高到40%。
2008年11月10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配合成品油税费改革,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税额标准从每升0.2元提高到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税额标准从每升0.1元提高到每升0.8元。
自2009年5月1日起,生产、进口环节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税率调整为36%;雪茄烟税率调整为36%。同时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
(三)企业所得税统一
2008年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实现了纳税人、税基(税前扣除)、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统一,简化了税制,合理地调整了税负(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从2007年的26.2%下降到2009年的22.3%,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则从2007年的15.4%上升到2009年的17.2%),有利于促进中外企业发展和平等竞争(内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与外资企业所得税实际负担率的差距从2007年的10.8个百分点下降到2009年的5.1个百分点)。
(四)个人所得税调整
为了减轻个人的所得税负担,先后4次调整个人所得税。
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和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年7月20日,国务院据此公布《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规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按5%的税率征税。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将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额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2008年10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即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税。
(五)其他税种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一是将上述两种税收的征税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二是大幅度提高上述2种税收的税额标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最高税额标准从每年10元提高到30元,且经过批准可以适当提高;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应税土地的最高税额标准从10元提高到50元,并有加征的规定。
资源税。提高了煤炭、铜矿石和玉石等多种资源产品的税额标准,在西部地区开展原油、天然气从价定率征税试点。
车船税。一是统一税法,简化税制。二是调整税目,提高税额标准(如载客汽车的最高税额标准从每辆每年320元提高到660元,船舶的最高税额标准从每吨每年5元提高到6元)。
印花税。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先升后降,2007年5月30日从1‰提高到3‰,2008年4月24日从3‰降低到1‰;纳税人自2008年9月19日起从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改为出让方单方。
上述税制改革措施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资源和环境、完善税制、增加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结构逐步优化
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达到73202.3亿元,比2005年的28778.5亿元增加44423.8亿元,增长154.4%,平均每年增长20.5%。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税收结构逐渐优化。分税种类别看,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26.3%上升到2009年的27.8%,提高1.5个百分点;财产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5.5%上升到2009年的7.7%,,提高2.2个百分点;货物和劳务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则从2005年的64.5%下降到2009年的60.3%,降低4.2个百分点。分收入级次看,中央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11.2%上升到2009年的13.0%,提高1.8个百分点;地方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5年的5.7%上升到2009年的8.3%,提高2.6个百分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则从2005年的83.1%下降到2009年的78.7%,降低4.4个百分点。财
(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 陈素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