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石门县大胆探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四大平台”,规范城乡社会救助,有效缓解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一)搭建组织平台,强化城乡四级救助网络。成立了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局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突出抓好县、乡镇、村居以及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四级救助网络建设。县成立社会救助局,各乡镇区按照一万人配备一名社会救助专干的标准,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全县所有村居全部挂牌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并通过群众推选、乡镇考察、县救助部门审批,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救助专干和由20人组成的社会救助评议小组。每年组织各乡镇区民政所长、各村居救助专干和20多家定点救助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参加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以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等为主题的培训活动,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
(二)搭建制度平台,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石门县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有力推进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2003年,颁布实施了《石门县关于实施大病医疗救助的意见》。近年来,先后3次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以资...
近年来,湖南省石门县大胆探索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模式,积极搭建“四大平台”,规范城乡社会救助,有效缓解了城乡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
(一)搭建组织平台,强化城乡四级救助网络。成立了由县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局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突出抓好县、乡镇、村居以及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四级救助网络建设。县成立社会救助局,各乡镇区按照一万人配备一名社会救助专干的标准,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全县所有村居全部挂牌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并通过群众推选、乡镇考察、县救助部门审批,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救助专干和由20人组成的社会救助评议小组。每年组织各乡镇区民政所长、各村居救助专干和20多家定点救助医疗机构的业务骨干参加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以乡镇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等为主题的培训活动,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
(二)搭建制度平台,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根据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石门县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有力推进了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2003年,颁布实施了《石门县关于实施大病医疗救助的意见》。近年来,先后3次修订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形成了以资助参合参保、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位一体”与社会各界定向援助及医院减免资助相辅相成的医疗救助体系,确保了城乡医疗救助的全覆盖。为了确保社会救助一系列惠民政策始终在制度框架下和规范程序中健康运行,2011年研究出台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农村敬老院建设与管理办法、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并将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县乡镇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为实现社会救助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搭建资金平台,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建立社会救助财政预算制度,形成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的长效机制。2003年以来,县财政不断加大资金配套力度,8年来共修建“爱心房”6000余栋。2004年开始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仍安排预算资金80万元,并坚持逐年增加10%。近年来,农村低保、城市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各项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足额落实到位。2010年,县财政社会救助资金预算列支总额达到8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达到上级下拨各类救助资金的1/3。为了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全县大力缩减各部门工作经费,把更多的资金投入社会救助事业。2010年,县财政预算列支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和救助管理局的工作经费超过110万元,今年达到320万元,有力地保证了社会救助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搭建监督平台,确保救助效果公正透明。村居社会救助评议小组对救助对象进行公开评议,并投票表决;乡镇社会救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和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逐级审批,严格把关,杜绝了虚报、漏报、瞒报等现象。各乡镇、村居和定点救助医疗机构建立版面一致、内容一致、标准一致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各项救助政策和制度,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各乡镇建立救助资金备案制度,县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救助资金,打卡发放,跟踪检查,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救助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