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1.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制度。
2.创新方式,探索查勘理赔工作新路径。
3.建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基层保险服务网络。
2008年,六安市被安徽省批准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单位。试点以来,市财政部门针对查勘理赔不及时、基层保险工作力量不够、部分投保手续不规范等问题,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使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为一项服务三农解民忧的群众“满意工程”。
1.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制度。一是明确责任制度。在市县区三级均成立了财政、农业等多部门联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各项牵头工作及资金的配套、管理工作,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完善理赔制度。制定出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实施细则,对保险理赔工作中报案与受理、职责界定、现场查勘、损失认定、赔款的支付、大案处置等进行了细化,逐步建立起快捷科学的理赔机制。三是建立了协保员管理制度。制订了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协保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协保员应具备的条件、产生程序、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等做了具体规定,协保员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三是制定考核制度。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考评范围,并制定了奖惩考评细则,同时,建立起基层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经费管理。
2.创新方式,探索查勘理赔工作新路径。政策性农业保险属新生事物,无成功经验可借鉴,在实际工作中,财政部门注重与其他部门加强沟通,积极总结创新。一是创新查勘定损方法。2008年冬至2009年春,针对寿县发生大面积严重旱灾和冻灾,给油菜和小麦造成损失的情况,及时成立了由市财政、农业及乡镇政府和国元保险公司等组成的查勘定损小组,创新采用了“三三制”的抽样查勘办法。即在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每个村再随机抽取3个村民组进行查勘,避免了查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观选择,有利于获取客观的成灾比率和建立大面积受灾快速处理机制。二是规范理赔发放办法。从试点开始,对查勘、定损、公示无异议后的理赔款全部通过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试点三年来,未出现一例截留、挪用理赔款的现象,切实维护了投保农户利益。三是开展防灾减损试点。2010年,安排财政资金350万元用于植物保护设备购置补助,在寿县开展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防灾减灾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依托现有的农业专业协会,建立县乡村三级植物保护专业化服务组织,对投保农户实行专业化统防统治,降低病虫害给参保农户带来的损失。四是开展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市财政于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在金安区、裕安区开展了大棚蔬菜保险试点,共承保大棚蔬菜6030亩,棚架2330亩,棚膜2330亩,市财政配套总保费补贴的90%,共计39.22万元。五是建立大户直通车制度。2009年、2010年分别对种植面积300亩以上、100亩以上的农户,实行直接投保,保险公司直接查勘理赔,突出了保险公司市场主体地位。
3.建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基层保险服务网络。为加强农业保险机构服务网络建设,增强服务功能,2010年5月在霍邱县进行了建立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试点,实行“以乡建站、以村设点”。同时,明确服务站主要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投保、报灾、查勘、理赔等工作。并继霍邱县试点之后,逐步在寿县、舒城、霍山、金安区等区县铺开建站工作。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建立乡镇农业保险服务站162个、村级服务点2333个。乡镇三农保险站点的建立极大完善了基层保险服务网络,提高了基层保险服务能力,促进了农保工作有序开展。
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推开以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极大地提升了农户的参保积极性,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试点单位、试点品种实现全覆盖。全市农业保险履盖五县三区,品种齐全。其中,种植业投保涵盖了以水稻、油菜、小麦为主的六个品种;养殖业投保涵盖了能繁母猪、奶牛两个品种。二是配套资金足额到位。试点工作以来,县区财政三年按规定共计配套保费补贴资金3288.46万元,配套率达100%。从投保和理赔的结果看,试点时提出的“两个尽可能(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基本实现。试点以来,种植业累计投保1948.4万亩,投保率达到92%,支付理赔款1.48亿元,是农民自缴保费的2.9倍;养殖业投保43.1万头,投保率达到95%,支付理赔款1374.9万元,是农民自缴保费的2.5倍。由于农业保险降低了种植风险,使种植大户敢于积极主动地流转土地,实行规模经营。2009年,全市新增规模经营土地56.5万亩。2010年,全市投保100亩以上的大户达到628户,投保面积31.5万亩。财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