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中央财政积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体制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现代林业发展。
建立健全林业补贴政策体系
为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快我国造林绿化的步伐,2010年中央财政启动了造林补贴试点、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并扩大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
一是启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坚持“谁造补谁、自愿、公开、四到省”的原则,对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给予补贴。补贴范围选择在西南、西北造林任务重,已经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及地方政府支持造林力度大的三类省区。当年共拨付造林补贴试点资金3.15亿元。二是启动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遵循“强林惠农、突出重点、政策公开”的原则,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对131处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5亿株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补贴。当年共拨付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2亿元。三是扩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2010年的森林抚育试点工作,在继续坚持“相对集中、促进就业、自愿和公开”原则的基础上,...
2010年,中央财政积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为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林业体制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促进了现代林业发展。
建立健全林业补贴政策体系
为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快我国造林绿化的步伐,2010年中央财政启动了造林补贴试点、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并扩大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
一是启动造林补贴试点工作。坚持“谁造补谁、自愿、公开、四到省”的原则,对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给予补贴。补贴范围选择在西南、西北造林任务重,已经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以及地方政府支持造林力度大的三类省区。当年共拨付造林补贴试点资金3.15亿元。二是启动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遵循“强林惠农、突出重点、政策公开”的原则,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对131处国家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5亿株林木良种苗木培育的补贴。当年共拨付林木良种补贴试点资金2亿元。三是扩大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2010年的森林抚育试点工作,在继续坚持“相对集中、促进就业、自愿和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将补贴试点面积从500万亩扩大到2000万亩,补贴资金量从5亿元增加到20亿元。
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2010年中央财政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拨付财政资金51亿元。此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的规定,对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的财政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二是继续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拨付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324亿元,其中:原政策未到期补助145亿元、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64亿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15亿元。同时,向西部特殊困难地区倾斜支持4亿元。
着力推动林业体制机制改革
2010年中央财政着力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森林公安经费保障两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林业体制机制创新,激发林业发展的潜力。在国有林场改革、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配合相关部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前进。
一是进一步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0年,中央财政追加拨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补助9.12亿元,其中:对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后新确认的集体林地拨付工作经费补助1.9亿元;对西部地区12省区市和中部地区3个民族自治州,按0.5元/亩标准增加工作经费补助7.22亿元。二是提高森林公安经费保障水平。长期以来,基层森林公安普遍面临着业务装备匮乏、无钱办案、基础设施建设未达标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森林公安业务(办案)和业务装备经费补助。同时,督促地方各级财政切实履行对森林公安的保障责任,初步建立了森林公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全面支持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是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对属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10元。当年共拨付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5.8亿元,比2009年增长44%。二是首次开展湿地保护补助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注重绩效”的原则,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湿地保护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湿地监控、监测设备购置、湿地生态恢复以及聘用管护人员的劳务支出等,支持对象以国际重要湿地为主,并适当安排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三是加大对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力度。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亿元,比2009年增长67%,有力地促进了以林业自然保护区为平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支持做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工作。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亿元,比2009年增长25%。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扩大地方自主审批范围,使地方能够因地制宜地确定扶持项目。
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防灾减灾
2010年中央财政突出重点、灵活应对,有力地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防灾减灾工作。一是扩大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规模。2010年拨付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7.6亿元,比2009年增加1.1亿元,增长17%,累计贷款规模增至248亿元,比2009年增加36亿元。根据中央林业工作会议要求,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增加了对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的投入规模,并加大了对林农小额贷款的扶持力度。此外,为应对我国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的严峻形势,研究提出了以木本油料产业为平台,推动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策建议。二是以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和水旱灾害为重点做好林业防灾减灾工作。2010年初以来,各种极端天气造成局部灾害频发,致使林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中央财政根据灾情变化,积极支持做好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全年拨付各类林业防灾减灾资金3.05亿元,包括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森林防火扑救补助资金等。
加强林业财政资金监管
按照“运行一项资金、建立一项制度、抓好一项工作”的要求,2010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强林业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退耕还林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林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逐步完善了林业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体系。二是狠抓预算执行。国家林业局2010年度可用预算指标共计49.9亿元,实际支出46.64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3.5%;地方专款全年实际支出503亿元,在6月底前就已拨付417亿元,预算执行进度达到82.9%。三是完善分配和管理方式。继续推行公示公告制等管理方式,扩大因素法的使用范围,努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客观、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参与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大检查活动。有效发挥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作用,加强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林业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