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李友志 全国人大代表 湖南省省长助理、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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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五”时期是湖南财政发展最快、民生得实惠最多、公共财政特色最彰显的五年。全省财政收支规模迅速扩大,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民生福祉全面改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体制改革实现突破。“十二五”时期,湖南财政将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争取财政总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2%,到2015年达到3260亿元;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包容性增长和共享式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财政经济和谐稳定增长。一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产学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政策引导限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全面落实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加快传统产业技术革新改造;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753”工程的实施,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10%提高到20—25%;加大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
“十一五”时期是湖南财政发展最快、民生得实惠最多、公共财政特色最彰显的五年。全省财政收支规模迅速扩大,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民生福祉全面改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体制改革实现突破。“十二五”时期,湖南财政将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争取财政总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2%,到2015年达到3260亿元;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包容性增长和共享式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机制;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推进湖南“四化两型”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实现财政经济和谐稳定增长。一是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企业技术创新。建立健全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产学研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通过财政政策引导限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全面落实重点产业振兴规划,加快传统产业技术革新改造;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753”工程的实施,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由10%提高到20—25%;加大对中小企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方面的财税支持力度。二是支持构建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启动百万辆汽车腾飞工程、以电冰箱为重点的家电复兴工程和特色节会展览工程;稳定住房、汽车消费,积极扶持湘米、湘油、湘菜、湘茶、湘酒、湘绣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支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强化引导消费升级的政策体系,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民众消费能力;完善农村流通市场体系,探索农产品现代流通的有效模式,全面推进全省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三是推进投资体制机制改革。公共投资进一步向惠民生和调结构倾斜,在保持政府公共投资合理规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在建项目和收尾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生态环保和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以促进和扩大民间投资为重点,加强政策支持,使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并稳定在70%左右;优化贷款结构,充分发挥国外贷款的使用效益,弥补省内建设资金的不足;继续实施大项目带动工程,形成重点突出、优势突出、竞争力突出的区域产业集群。
(二)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加快解决重点民生问题。把增进民生福祉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机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民生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一是创新“财政支农”的服务功能。推进支农管理职能调整和资源整合,逐步建立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大专项体系,增强县市统筹协调支农投入的能力;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现代农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二是优化社会事业财政投入机制。支持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政策,重视支持发展学前教育;支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共享共用的科技平台建设,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机构日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支持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将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财政政策。促进完善就业再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财政支持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逐步解决城镇无业无保障居民的基本养老生活保障问题,研究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财政支持医疗卫生政策,不断提高财政对参保(合)城乡居民的补助标准,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制定完善五保户医疗保障政策;加快建立灾害紧急救援体系,切实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逐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大力推进新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使孤老、孤儿、孤残等特殊群体保障水平得到切实提高;健全和完善优抚安置服务体系,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鼓励和支持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建设,提高社会公共福利供给水平;切实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做好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关闭破产的矿山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财政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政策,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机制。一是全面深化“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建立市、县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协调机制,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建立收入增长的激励机制,鼓励市州加大对县市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县市监管力度。二是探索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的调节作用,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做好收入分配改革与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和配套,真正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三是着力完善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形成以预算执行促进预算编制的倒推机制。四是不断深化国库管理各项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市县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彻底转轨;完善支付改革制度体系,规范支付流程;全面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五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继续加强和改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六是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健全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法制体系,修订《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将所有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健全规范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体系,编制非税收入年度执收预算,核定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统筹安排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七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认真理清和统计地方债务情况,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口径和动态监管体系,规范地方政府担保,实现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内部化,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
(四)强化财政管理,全面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把“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三依三公”原则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加强财政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一是规范行政经费管理。加大对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的投入力度,继续做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完善垂直管理部门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基层和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单位基建项目管理。二是提升财政运行监督能力。深化支出监管,强化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动态监督,切实加强对省直管县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加强收入监督,加强国有资源收益以及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重点的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监督。三是完善资产管理与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和收益管理等制度和办法,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行政事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配置与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建立资产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机制,建立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推进绩效评价,创新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广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不断提高财政支出使用效益。四是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管理。完善“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建立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加快推行“村账乡代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乡村债权债务管理,探索和推广乡村债权债务管理的新模式;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增加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项目,完善乡镇财税数据中心系统。五是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大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构建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升级改造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财政核心业务的一体化和业务流程规范化;构建财政统一应用门户,实现各业务系统操作的统一管理;构建财政决策支持分析系统,实现财政收支信息获取及时化;构建行政办公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财
责任编辑 冉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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