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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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2011年北京市将教育资助政策扩大到高中阶段,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将在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保障范围。国家助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月200元、120元、60元。对享受甲等助学金的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对享受乙等和丙等助学金的学生减免50%的学费和住宿费。
(本刊通讯员)
安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新规还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办法。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孤儿,由送养地的县级政府优先扶持就业,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所属县级政府优先扶持就业;身体残疾、无...
北京: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在全面实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2011年北京市将教育资助政策扩大到高中阶段,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制度。将在国家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就读的,具有本市正式注册学籍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保障范围。国家助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补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月200元、120元、60元。对享受甲等助学金的学生免收学费、住宿费,对享受乙等和丙等助学金的学生减免50%的学费和住宿费。
(本刊通讯员)
安徽: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安徽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10年1月起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孤儿基本生活费不计入家庭收入,不影响其家庭成员继续享受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新规还明确了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办法。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孤儿,由送养地的县级政府优先扶持就业,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所属县级政府优先扶持就业;身体残疾、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从儿童福利机构转入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政策予以安置;在校就读的成年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继续供养至毕业,毕业后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安置。
(尹立祥)
青海:大学生返乡创业可获补助
为为支持大学生毕业后自谋职业,青海省财政日前出台措施,对返乡创业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大学毕业生,2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此外,全省还将加大大学毕业生创业信贷支持力度,把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贷款期限延长至两年;对创办微利项目的,在规定的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纯牧区和城镇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吸纳未就业人员共同创业,还可获得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本刊通讯员)
河北秦皇岛:财政助推“旅游立市”
河北省秦皇岛市财政部门近来围绕“旅游立市”战略,加大财政投入,助推旅游产业进档升级。2010年市县两级共计投入财政资金1.73亿元,用于城市及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旅游宣传促销、重点项目以奖代补和旅游业扶持奖励,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和行业奖励办法,激发旅游经营单位外联和开拓旅游市场的积极性,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认真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累计争取上级旅游专项资金2070万元,重点用于祖山景区开发、抚宁南戴河国际森林体育俱乐部等项目贷款贴息,打造旅游精品,提升秦皇岛旅游整体竞争力。
(本刊通讯员)
内蒙古鄂托克:实施幼儿教育“两免一补”
为推进幼儿教育发展,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实施幼儿教育“两免一补”惠民政策。规定凡本旗户籍幼儿入园均可享受免保教费、免课本费、补助伙食费政策,具体为:每个入园幼儿每月免225元的保教费,每年免40元的课本费,每月补助生活费120元。极大减轻了农牧民和贫困居民幼儿教育负担。
(本刊通讯员)
黑龙江绥芬河:价格补贴普惠市民
为稳定消费价格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财政部门针对主要副食品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安排资金1300余万元,向2010年12月20日前取得绥芬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
(王业伟)
江苏贾汪:水利建设强基惠民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财政部门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着力建设资源、民生、平安、环境四大水利工程,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普惠广大群众。一是发展资源水利,提升水资源保护能力。安排资金2700万元,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新建、改造排灌泵、站、闸60座,新打机井9眼,新建过路涵345座、农门1045座。同时,积极推进运南灌区和山区水源工程建设。二是发展民生水利,提升水资源公共服务能力。投入850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水厂4座;投入1450万元实施农业河道疏浚工程,对23个村庄河塘进行疏浚。三是发展平安水利,提升防洪抗旱能力。投入2689万元实施老不牢河治理工程,保障沿线地区防洪排涝安全;投入3201万元实施屯头河治理工程,清淤干河,改造加固大堤。四是发展环境水利,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投入3000万元实施区域面积为52.87平方公里的潘安湖地区水系贯通工程,实现地区水系调整。
(刘新)
福建武平:奖惩机制助推新农保工作
为有效推进新农保惠民政策顺利开展,福建省武平县财政部门积极构建奖惩机制,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县对乡镇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其中,对参保率在90%及以上的乡镇给予3万元奖励,参保率在85%及以上的乡镇给予2万元奖励,参保率在80%及以上的乡镇给予1万元奖励。同时,对工作进展慢、参保率不达标的乡镇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本刊通讯员)
湖北秭归: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为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湖北省秭归县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县财政、经管等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行考核验收后,评定出8家“示范社”,每家给予10000元的扶持奖励;评定出30家“规范社”,每家给予5000元的扶持奖励。在财政推动下,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蓬勃发展之势。截至目前,已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78家,其中以柑橘、茶叶、养殖为主导产业的达到100家以上,入社成员达到11480人。
(本刊通讯员)
广东东源:扶持农村妇女创业
为帮助农村妇女解决创业、生产经营资金紧缺问题,扶持其创业致富,自2011年1月起,广东省东源县财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提供利息补贴,一般贴息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单户可享受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同时,每年选择5位带动农户能力较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女企业家或种养女能手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由县财政预算安排,每年安排35万元。
(本刊通讯员)
重庆黔江:“五强化五促进”推进政府采购
2011年,重庆市黔江区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一是强化考核管理,促进责任到位。实行目标考核,把部门采购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预算管理,不重不漏编制好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时编报、审核、批复、下达。二是强化建章立制,促进规范运行。完善协议供货制度,对供货范围、项目、优惠率和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予以修编;落实管采分离制度;探索建立采购单位、评审专家、供应商、集中采购单位和社会代理机构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宣传调研,促进政策落实。采取办展板、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规;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管理办法,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四是强化优质服务,促进基础建设。做好信息公开,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的采购信息;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五是强化行政执法,促进监督检查。区财政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全区40%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会同区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重点检查、整改采购单位逃避政府采购和不按规定采购的行为及供应商围标、串标、欺诈等不诚信行为。
(周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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