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针对边境地区自然条件较差、教育发展起点较低、教育发展较为落后这一现状,在政策导向、项目支持和资金分配等方面,着力支持边境地区发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然而,我国边境地区在教育投入快速增长的背后,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公共教育经费相对短缺,教育不公现象仍普遍存在,公共教育资源筹措远远跟不上教育发展的速度。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的政府责任机制,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地方政府管理和财政负担为主、中央和省级政府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形式给予地方补助的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财政体制。在各级政府所负担的公共教育经费中,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直接负担偏低,大部分来自县、乡地方政府。由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中央政府和省、县、乡地方政府法定的负担结构,在中央向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很小的情况下,各地政府对教育的支出主要依靠本地财源。由于边境地区政府财力薄弱,无力支撑边境地区教育发展需要,导致边境地区教育资源短缺、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因此应及时调整边境地区现有的教育财政体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政府合理分担的机制,缩小边境地区与内陆发达地区的教育差距。
一是建立“以省级财政投入为主”的边境地区义务教育财政责任机制。明确中央与地方责任的分担机制,促使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边境义务教育经费;强调中央和省级财政对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明确边境地区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的责任从目前的县、乡镇上移至中央和省级政府,将边境地区的教育投入由“以县财政投入为主”转变为“以省财政投入为主”。而中央财政既要扩大其分担的责任范围,也要提高其分担的资金比重。
二是加大对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应完善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边境地区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在保证基本的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之外,充分利用转移支付的手段,为边境地区的义务教育提供多种专项资金,包括用于支付边境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危房改建,以及教学设备购置、补贴学生在校期间的食宿费用等经费;在安排支持基础教育专项资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补助款、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补助费、职业教育补助费、师范教育补助费、中小学信息化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时,进一步向边境地区倾斜。同时,加大省财政对边境地区的教育转移支付力度,强化边境地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促进边境地区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是设立边境地区教育补助专项经费。自1980年以来,中央通过设立老少边穷地区义务教育补助专款、民族教育补助专款等,帮助老少边穷地区解决教育的特殊困难,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边境地区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关怀。但由于这些专项补助规模比较小,因此其作用也比较有限。随着我国公共教育资源总量的增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断上升,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分落后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今后应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分别设立边境地区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根据统筹规划、集中资金、突出重点、鼓励先进、扶持贫困的原则,每年相对集中地重点安排补助项目,以解决边境地区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财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