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省济宁市抓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的有利时机,以农民群众得实惠为最终目的,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规划科学、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平房向楼房、村庄向社区转变以及人口向城镇、产业向园区、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以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
按照“规划先行、试点启动、政府引导、群众自愿、集约服务”的原则,济宁市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为基点,用3—5年的时间,建成1000个左右的新型农村社区。2009年,启动了150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每个县市区确定了10个以上的县级示范点。具体的工作思路体现在“三个置换”上:一是房屋置换。政府在示范点先帮农民建好楼房和社区,农民再以自家房屋作价进行置换,主要解决“迁不出、搬不动”问题。二是土地置换。通过合村并点腾出土地,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在全市范围内盘活、转让,把价低的农村土地存量资源置换为价高的工业园区和城市建设发展用地,打破土地瓶颈制约。三是资金置换。政府先期安排资金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然后用置换土地带来的纯收益补偿前期投资并投入到新一轮建设中,从而形成良性发展、滚动发展机制,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为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市财政不断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筹措资金,确保村庄迁得动、楼房建得起、农民住得进。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和激励资金。市财政从2009年起连续3年每年安排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重点扶持合村并点、整村迁建项目,各县市区也设立了专项资金进行配套。市财政还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当年建成的不同档次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给予20—200万元的奖励补助,以公平竞争代替平均分配,建成一个、验收一个、补助一个。2009年,落实专项资金3.3亿元,兑现91处市级示范点奖励补助资金4110万元。
二是整合部门资金。改变过去“单村支持、分散投入”的办法,按照“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统一拨付、集中投放”的原则,集中整合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新型乡镇建设、农村“五化”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各类资金,投向市、县两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对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项目减免有关规费,对城市规划区外合村并点项目实行行政性事业性费用“零收费”。2009年,整合项目资金1.16亿元,减免各项规费6.16亿元。
三是建立投融资平台广泛融资。市级投融资平台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予以大力支持,各县市区也成立了专门的投融资公司,以县为单位进行整村改造项目捆绑贷款或投融资,鼓励镇级建立以土地、固定资产等财产资源为基础的投融资平台和担保平台,建立担保反担保机制,广泛筹集建设资金。2009年,市级五大投融资平台从金融机构融资20.5亿元,重点用于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的启动。同时,每个县市区和重点乡镇至少建立了1个融资平台,融资13.69亿元,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
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财政的大力支持,济宁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探索出了推进农村城镇化的新路子。2009年,建设农村住房11.9万户、竣工10.1万户,几十万农民顺利住进新型社区,使农村城镇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二是有效破解了土地瓶颈制约。2009年,实施整村迁建项目191个,涉及534个村庄,既节省了大量土地资源,又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三是推动了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实施。2009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总投资达到112.7亿元,拉动GDP增长2.8个百分点。四是促进了农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新型社区给农民带来了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等实实在在的好处,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财
责任编辑 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