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自2008年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以来,坚持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建设农民需要最迫切、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推进,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统筹规划,提前下达奖补资金指导数。当前,农村干部群众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热情很高,如果不加以统筹规划,有可能导致一哄而上的局面,“撒大网式”的财政补贴一方面会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资金分散,会降低政策实施效果。乡镇政府应指导各村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村级公益事业3—5年建设项目规划,县、乡两级应对各村的规划审查、整理,汇总编制县、乡两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年度末,省财政厅、农业厅下达下一年度各县财政奖补资金指导额度。各县在省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内,从项目规划和项目库中挑选急需和重要的项目上报,避免无序上报,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更加科学合理,产生最大效益。
2.提高筹资和奖补标准,增加投入资金总量。财政奖补标准分省级文明生态村和一般村两类,被列入创建当年省级文明生态...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自2008年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以来,坚持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优先建设农民需要最迫切、反应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最大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分期分批推进,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统筹规划,提前下达奖补资金指导数。当前,农村干部群众开展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热情很高,如果不加以统筹规划,有可能导致一哄而上的局面,“撒大网式”的财政补贴一方面会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另一方面资金分散,会降低政策实施效果。乡镇政府应指导各村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村级公益事业3—5年建设项目规划,县、乡两级应对各村的规划审查、整理,汇总编制县、乡两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年度末,省财政厅、农业厅下达下一年度各县财政奖补资金指导额度。各县在省下达的奖补资金额度内,从项目规划和项目库中挑选急需和重要的项目上报,避免无序上报,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更加科学合理,产生最大效益。
2.提高筹资和奖补标准,增加投入资金总量。财政奖补标准分省级文明生态村和一般村两类,被列入创建当年省级文明生态村的,农民筹资和财政奖补比例2009年为1:2(2008年为1:3),一般村农民筹资和财政奖补比例为1:1。丰宁县平均每个行政村农业人口约1100人,按筹资酬劳和奖补标准(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一般村一年可投入公益事业的资金总额只有4.4万元,列入当年省级文明生态村创建的村一年可投入公益事业的资金总额只有6.6万元。据统计,全县所实施的项目中,平均每个项目投资只有7.2万元,财政奖补只有2.9万元,受资金的制约,只能建设很小的项目,限制了较大项目的建设。建议对筹资标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实行动态控制,即以县为单位按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本年度的筹资标准,考虑农民的负担能力,以1.5—2%为宜。规定筹资标准上限,涉及到具体公益事业项目,应以农民自愿为原则,按项目实际资金需求,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具体的筹资标准,可以低于规定的标准,但不得高于规定标准。同时,国家也应当提高财政奖补标准。
3.调动村民参与积极性,加大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力度。各级政府应对赞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在税收政策上对捐助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比如捐助资金税前扣除),聚合政府、农民、社会等多方力量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同时,现行政策没有对项目完工后管理、维护的资金筹集作出规定,因缺乏管护资金缩短了项目的使用年限,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益设施运行维护新机制,提高项目的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4.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筹资筹劳政策。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大多是在农闲时建设,而农闲时村里青壮劳动力多数外出打工,农民出工有一定的困难。并且多数项目技术质量要求较高,需要一定的技术和设备,而一般村民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村民出工不能达到质量技术要求,这种情况也不适合筹劳出工。因此,建议取消关于农民筹劳的规定,一律改为筹资。为解决部分贫穷村民的筹资问题,村委会应在与承包方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时规定,同等条件下须雇佣本村村民,以增加村民收入,解决筹资问题。同时,还应把村级一事一议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制定明确具体的规定,对有能力而不履行筹资义务的村民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社会公正,确保一事一议有序进行。
5.应允许两个村或几个村联合申报项目。按现行政策,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属于一事一议奖补范畴,这样的规定不利于农村公益事业统筹发展。道路、水渠等几个村可以共同受益的项目,应在乡镇政府协调、受益村协商、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允许联合申报项目。项目获得批准后,联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组织,负责项目和资金管理,统筹实施项目建设。
6.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要把好“四关”:把好预算关,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严禁超出农民承受能力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增加村级债务;把好程序关,对程序不合规,资料不真实的,不予审批;把好公开关,要将各个环节的所有事项通过村务公开栏或其他形式向群众公示,真正做到公开、透明;把好监管关,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防止骗取、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发生。财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