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21 作者:潘永和 (作者为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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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为此,要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立足扩大内需,突出民生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有效扩大消费需求。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财政补助规模,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社会优抚对象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调整完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断完善补贴审核兑付办法,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规模和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采取激励措施,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
2010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为此,要继续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立足扩大内需,突出民生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
有效扩大消费需求。积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财政补助规模,促进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增强。落实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社会优抚对象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调整完善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不断完善补贴审核兑付办法,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规模和力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采取激励措施,促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快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鼓励商业流通企业走乡进村。支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同时,紧紧抓住国家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重大机遇,继续加大新一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对江苏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亚行贷款盐城湿地保护项目实施。继续做好支援绵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好2010年中央地方债券发行工作。对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做到及时跟进、全程监管,严肃查处违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工程质量。
促进外贸稳步回升。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发挥省级外经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落实对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贷的财政扶持政策,巩固和扩大江苏省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份额。按照把扩大外贸出口与产业优化升级结合起来的要求,重点支持稳定扩大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档次、附加值和竞争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大力发展以服务外包为重点的服务贸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拓展发展空间,收购境外研发机构、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开展境外资源合作开发。
优化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好各项减税减费政策措施,巩固增值税转型改革成果。严格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半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费负担,创造更加宽松的财税环境,提升企业投资意愿和居民消费意愿。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继续完善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江苏经济的信贷支持。推进产权市场建设,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成长的资本市场。设立国际航线培育专项资金,支持开通重要的国际航线。
(二)加大对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积极争取和落实扶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资金、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市场化手段,推动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产业、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等面向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完善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优先支持文化创意、出版发行、影视制作、文化会展、动漫游戏等产业。发挥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投融资平台作用,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旅游业加快成为支柱产业。按照支柱产业高端化、规模化、品牌化要求,深入实施技改工程,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投入,促进传统产业产品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攀升。继续支持重点成长型企业的发展,加大培育重点财源企业的力度。
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以提高高等教育科研水平为目标,加大对应用性优势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扶持力度,充分挖掘高校潜力,鼓励高校发挥优势、面向市场,加强应用性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推动产学研紧密结合,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对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瓶颈联合攻关,推动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形成产学研战略合作的长效机制,促进科教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力度,吸引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落户江苏。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支撑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加大对应用性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推进实施自主创新“双百”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共性与关键技术的攻关。加大对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业集聚与公共服务平台及风险补偿等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紧密结合。继续支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资助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和创新团队。
推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支持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重点减排项目,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企业节能减排。做好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等工作。加大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力度,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范围。加快推进太湖治理重点工程和淮河流域重点治污工程建设,统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长江沿岸市县的环保治理,促进太湖、淮河和长江江苏段水质好转。增加对“绿色江苏”建设的投入,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15元提高到20元。支持加强水源地保护、整治大气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深化环保收费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
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把支持沿海开发开放与促进三大区域共同发展结合起来,把江苏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体制作用,引导市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实施南北共建园区财税新政策,继续实施沿江开发奖励、经济薄弱地区新增收入省集中全返奖励、全面小康推进奖励、财政收入增收奖励等促进区域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
(三)夯实“三农”发展基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落实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的扶持政策,提升农业生产各环节的现代化水平。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支持规模大、基础设施配套好、生产加工能力先进、辐射带动范围广的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发展,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种涉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增强财政涉农补贴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要进一步完善,农机补贴政策实现有进有退。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加大对农民就业创业的支持力度,将农村就业纳入整个社会就业体系统筹考虑,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各项政策,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加大农民培训投入力度,完善培训补助政策。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工程,提高扶贫小额贷款对贫困农户的覆盖率,完成100万人脱贫任务。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小农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支持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建立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再解决4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做好农村改厕工作,再完成83万座农村改厕任务。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加大对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试点县范围。支持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对土地复垦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的支持力度。支持重大动物防疫防治、防灾减灾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认真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完善村级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级经费保障标准由原村均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工程。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引导,使农民合作事业真正惠及面广量大的中小农户。采取以奖代补办法支持省定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分两年完成债务化解任务。加大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建立健全农业担保体系。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重点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着力增强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认真做好“两税”划转后的基层财政管理工作,充实完善工作职能,保持机构队伍稳定,确保职能调整和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两税”征管工作顺利衔接。
(四)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费率、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等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延长执行一年,引导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以零就业家庭、被征地农民等困难群体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就业援助的针对性。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支持力度,重点鼓励和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大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2009年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的10%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坚持“省级预算、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省级统筹基金调剂及目标考核。稳步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个人账户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省财政对全省涉农县(市、区)分档给予补助,力争基本实现适龄农民参保全覆盖。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继续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扶持力度,全省新建2000个以上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大对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和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支持力度,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支持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大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苏中、苏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和155元以上。落实部分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生活补助调标政策。加强对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及时启动物价动态补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继续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补助。继续采取“以奖代补、以案定奖”的形式支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五)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优先支持教育发展。支持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标准提高到小学370元、初中610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高校内涵建设。省属高校财政拨款生均定额标准从4500元提高到4700元。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成果,继续支持省属高校化解债务工作,建立和完善控制高校新增债务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的扶困助学机制,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支持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城市教师到苏北农村任教支教。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政府补偿机制,推进基本药物零差价试点,支持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其中财政补助不低于120元,省财政相应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补助力度。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80元增加到不低于120元,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适当补助。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属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困难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人才培养,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继续实施重大疾病防控、农村妇幼保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用医疗保障基金合理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的办法。
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扩大至美术馆、图书馆和科技馆。继续支持历史文化文物保护、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继续安排农村文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引导各地增加农村文化投入,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继续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和“农家书屋”工程。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改革要求,拟定江苏政法机关业务装备标准,完善资金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大对基层政法部门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力度。支持增强防灾减灾、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基本完成全省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建设。做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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