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平”是税收制度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政府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同时,税收自身也应是公平的,经济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经济能力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被公认为是有效并最大限度地关注公平原则的,其做法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税制设计
1.课税模式。美国实行的是将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不分性质、来源、形式等统一加总求和、统一扣除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以年为纳税期限,对汇总的净所得应用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制度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从纵向和横向对税收负担进行了分配。纵向上实现的所得多,纳税多;横向上避免了因为收入结构不同而带来的税收不公问题。
2.税率结构。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少级次、大级距,对大部分纳税人适用不太高的税率,以体现普遍纳税的精神,对高收入者用较高税率,以体现对收入水平的调节。目前实行10%、15%、25%、28%、33%、35%的六级税率制。
3.费用扣除标准。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横向公平。费用扣除内容...
“公平”是税收制度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政府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以达到社会公平的目标;同时,税收自身也应是公平的,经济能力相同的人缴纳相同的税收,经济能力不同的人缴纳不同的税收。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被公认为是有效并最大限度地关注公平原则的,其做法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公平改革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税制设计
1.课税模式。美国实行的是将纳税人全年各种所得不分性质、来源、形式等统一加总求和、统一扣除的综合所得税制,并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以年为纳税期限,对汇总的净所得应用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这种制度贯彻了量能负担的原则,从纵向和横向对税收负担进行了分配。纵向上实现的所得多,纳税多;横向上避免了因为收入结构不同而带来的税收不公问题。
2.税率结构。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少级次、大级距,对大部分纳税人适用不太高的税率,以体现普遍纳税的精神,对高收入者用较高税率,以体现对收入水平的调节。目前实行10%、15%、25%、28%、33%、35%的六级税率制。
3.费用扣除标准。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横向公平。费用扣除内容包括:个人免税扣除,用来补偿劳动者的基本消耗,其适用于所有纳税人,每年根据通货膨胀进行指数化调整;成本费用扣除,用来补偿个人为取得所得而花费的成本或付出的代价,包括交通费、培训费、医疗费、贷款利息和投资亏损;家庭生计,用来补偿家庭生活开支,考虑因素包括纳税人家庭结构、婚姻状况、被赡养人口等。
税前扣除分为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两种。纳税人每年可以选择一种方式申报扣除额。标准扣除的具体金额,按照纳税申报身份的不同分别规定,如单身申报,标准扣除额为5150美元;已婚联合申报,标准扣除额为10300美元,并且每年根据通货膨胀情况进行指数化调整。盲人、年满65岁的纳税人、被抚养者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扣除标准,且每年指数化调整。盲人或年满65岁的纳税人额外扣除标准为1250美元,被抚养者的标准扣除额是下面两个中较大者:850美元或300美元与被抚养者的勤劳所得之和。
为更好地调节收入分配,有效地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建立了高收入纳税人扣除额减少机制。对于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规定限额的纳税人,除医疗费用、意外损失和被盗产生的损失、投资利息以外的其他分项扣除要受到限制。2006年对调整后的毛所得的限额分别是:已婚分别申报的纳税人为75250美元,其他申报身份的纳税人为150500美元。该限额每年根据通货膨胀率进行指数化调整。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上述限额的纳税人,必须降低其分项扣除额,降低的数额等于超过限额的那部分调整后的毛所得的3%和分项扣除总额80%二者中的较低者。如果纳税人调整后的毛所得超过规定限额的,每超过2500美元(已婚分别申报者为1250美元),纳税人的宽免额就要降低2%。
二、征收管理
为保证个人所得税有效运行,美国建立了与之相配套的征管体制,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率在90%左右,有效防止税收流失。
1.自行申报和预扣制度。每年的4月15日是申报截止日,不管你的年收入多少,是否低于起征点,在此日期之前,都必须填好统一印制的表格交到税务局报税。在纳税年度中,纳税人还必须要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款。预缴方式有两种:一是雇主对工薪的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二是自营职业者和取得其他所得的纳税人按季度预缴估计的税款。在纳税申报时,预缴的税款可以抵顶计算出来的税额。多缴的预缴税款可以申请退税;少缴的税款要补缴。如果纳税人的应补税额多于500美元,并且高于总的应纳税额的10%,税务局会就少缴的估计税款对纳税人进行处罚。
2.信息稽核系统。美国收入署建立了严密高效的信息稽核系统,基本实现了交叉稽核。每个居民均有一个编号,而且终生不变。当发生交易时,交易双方向税务局提交的文书必须记载这一编号。这样,每个纳税人的收入、支出都记载在他的税务档案中。税务当局要获取纳税人的信息,只要利用计算机系统对两方面的信息讲行交叉审核,发现问题就调出来单独审验。每年审验1.5%左右的纳税人。这样每个纳税人都面临被查到的危险,在自估申报时,不得不顾忌是否如实申报。
3.对税务犯罪行为的处罚。对于申报纳税有错误的人,其中一类是计算错误或情况发生变化而自己不知道,属于诚实的错误,一般只令其补税改正,不予处罚。对于故意逃税的人一定严惩。如对于有意不纳税或不缴纳估计税款、有意不申报、有意不保存税法和财政规章要求的记录以及不提供税法和财政规章要求的资料,处以25000美元的罚金或1年以内的监禁,或两者并处;对于有义务征收、计算并解缴税款的纳税人有意不这样做的,处以10000美元的罚金或5年以内的监禁,或两者并处;对于在所得申报中有意填报明知是错误或欺诈性的内容,处以10000美元的罚金或1年以内的监禁,或两者并处;对于有意逃税的,处以100000美元的罚金或5年以内的监禁,或两者并处。收入署对于大案每年约起诉5000件,成功率在97%左右。
责任编辑 周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