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4年,湖北省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引导农业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是国家将财政资金以参股的形式,投入规模较大、资源优势较明显、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部门以出资人身份授权资产营运机构进行资本运营,与参股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国有股本按企业实际收益率分红,通过股权转让适时退出的一种财政投资扶持方式。当前,我国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大,比较效益低,产业化程度不高,尚未达到市场化自由竞争的程度,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尚不健全,需要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在内的资源配置。而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实施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正是政府引导资源配置的有益尝试。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可以体现政府意图,引导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比如,国家通过制定财政投资参股办法,规定选择参股项目的条件,要求财政投资参股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70%以上来自农户等,...
自2004年,湖北省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试点工作,探索政府引导农业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是国家将财政资金以参股的形式,投入规模较大、资源优势较明显、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部门以出资人身份授权资产营运机构进行资本运营,与参股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国有股本按企业实际收益率分红,通过股权转让适时退出的一种财政投资扶持方式。当前,我国农业受自然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大,比较效益低,产业化程度不高,尚未达到市场化自由竞争的程度,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尚不健全,需要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包括农业生产要素在内的资源配置。而在农业综合开发中实施财政投资参股经营,正是政府引导资源配置的有益尝试。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导向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可以体现政府意图,引导农业资源配置,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比如,国家通过制定财政投资参股办法,规定选择参股项目的条件,要求财政投资参股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70%以上来自农户等,引导龙头企业在做大做强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同时,财政投资参股是以政府职能做后盾,以国家财政做股东,对参股的企业来说,不仅注入了资本,而且也注入了巨大的无形资产和组织资源,自然而然引导着资源配置的流向。
二是载体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与其他财政扶持方式的最大区别在于投入企业的是资本。投资参股不仅增加企业的资金,而且加速企业治理结构改造,使参股企业转变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其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人力资源和组织资源的配置都是以财政参股资本金为纽带承载的。可以说,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过程中客观地发挥着载体作用。
三是凝聚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以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连结与融合。首先是在企业内催生资金的融合,进而促使其他生产要素和经济资源的优化组合。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资本进入企业能够带动企业的积累、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和外资的汇聚,投资选项一般都集中在制约企业发展“瓶颈”的关键环节上。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生产场所、引进人才,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扩大产能,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其次是在产业层次上,促进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可带动行业联系和产业的发展,财政参股能够增强企业实力,加粗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建立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发展模式,让自然资源丰富独特地区、技术优势明显企业、市场销售顺畅的产品连成一体,自觉、能动地利用资源优势,使之转化为经济财富。最后是在区域经济方面能够促进企业之间联合、兼并重组,促使各种生产要素、经济资源的聚集和重新组合,实现优势互补。
四是优化作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基本思路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以一定规模的财政资金参股到省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体现了择优分配的理念,符合帕累托效率标准。通过一定规模的国家资本金注入,引导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突破企业或产业发展“瓶颈”的制约,发挥财政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
截至目前,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企业共有16家,全部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财政参股资金244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参股资金16300万元,省级财政参股资金8150万元。2008年,16家参股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4.86亿元,提供税收1.48亿元,实现净利润1.02亿元。据统计,2008年全省财政参股企业与农户订立供销合同23.81万份,带动农民增加收入15.19亿元;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了专业技术培训和辅导,发放培训资料766万份,培训农民14.28万人次;企业直接提供劳动就业岗位24482个,直接或间接吸纳农民就业54997人。2008年,尽管遭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但在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资产运营机构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技术改造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内外贸形势调整企业经营方向、整合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等一系列措施,实现了销售收入和利税同步增长,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6家财政参股企业年末净资产19.08亿元,比年初增加1.66亿元,国有股保值增值率平均为108.20%,实现国有股权现金分红1130万元。
为使政府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资参股更好地引导农业资源配置,需要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引导作用,整合政策、资金和资源优势,增强财政参股企业对农户的带动能力。加强财政参股企业规范化管理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财政参股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吸引一批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进入企业,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奠定基础。积极引导财政参股企业把“带动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作为企业自身经营理念,加大对社会的回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二是要建立财政参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将财政参股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和提供国家税收增长率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进一步加强财政参股企业监管,充分发挥财政参股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激励与约束并存,提升财政投资参股企业的效率与价值。三是切实加强财政参股企业国有资本的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帮扶财政参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财政参股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国有股产权转让、红利解缴、适时退出以及回收的国有股本息管理制度,提高财政参股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参股企业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把财政投资参股各项政策制度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 冉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