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标志和产物,也是支撑经济发展与国际分工的基本地域单元。改革开放30年来,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三大城市群为代表,我国城市群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实现了高速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问题,尤其由于城市群中城市分布密集,城市间的资源耗用和环境污染往往形成叠加效应,环境问题更为突出。树立循环经济理念,实现城市群集约化发展显得十分迫切。
一、城市群建设由粗放走向集约的必然性
1.城市间产业结构趋同使得区域资源浪费,粗放式扩张挑战环境极限。一是城市之间缺乏分工协作,产业结构趋同。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群中心城市“管理协调权”缺位,缺乏统一协调的发展战略,城市群内部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之间的产业结构趋同、产业布局近似、重大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环境污染以及市场过度竞争等问题损害了区域整体利益。如:在长三角地区,上海与江苏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为0.82,上海与浙江的相似系数为0.76,而江苏与浙江的相似系数高达0.97。相似的产业布局导致区域资源使用浪费,削弱了城市之间的经济互补性,引发城市群企业的恶性竞争。二是资源消耗过快,环境污染严重。由于城市相对集中,导致区域内工业资源负荷超载。几个城市共同拥有河流或湖泊,上游城市排入的污染物还未能完全稀释净化,即进入下游城市河段,又接受下游城市排入的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的叠加。城市人口激增,高收入人群聚居形成的“大量消费”的模式,使得城市自然环境日趋恶化。
2.国际金融危机引发外向型产业危机。国际金融危机使得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相继出现了增长减速、失业率上升、居民家庭消费下降等问题,导致我国外贸出口大幅度回落,发达城市群外向型经济面临收缩。资源依赖型行业抵御风险能力比较差,受国际市场的价格波动影响很大,所以资源依赖型产业以及资源利用率比较低等产业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比较大。而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等新兴产业,如再生能源产业近年反而出现了正增长。在我国城市群建设发展中,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结构升级,加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建设一批关键项目。
二、城市群发展应以循环经济为核心和突破口
在经历2006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2007年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以及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再制造试点之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循环经济的实践进一步深入。
在我国城市群建设中,急需从企业层面的产品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等升级到生态工业园区域层面,即按照工业生态学原理,通过企业间的物质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在企业间形成共生关系,建立工业生态园区。在企业清洁生产的基础上,使上游企业的废物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料,不断延长生产链条,实现区域或企业群的最有效利用,从而达到废物产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应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从城市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处理环节上建立起集中的资源化利用产业,例如从传统的垃圾填埋场转变成为以“静脉产业”(将废弃物转换为再生资源的产业)为主的复合型废弃物资源化园区等,逐步向循环型城市群发展。
此外,从产品设计到城市规划设计,从城市功能布局到循环经济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从住宅设计到商业设施设计,都应该以环保为前提,按照生态学原理,坚持资源节约利用、方便废弃物回收与循环利用的原则。
从提高循环经济效益来看,必须引入民间资本,改变单一的投资主体状况,实现必要的市场化经营。国家应尽快制定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降低循环经济产业的投资风险;对准备进入或已经投资循环经济产业的企业,应通过行业准入、税收调节等给予政策支持。鼓励产学研结合,促使城市产业链中利润较低的加工环节向高端发展,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环节延伸,提升这些行业的技术水平和赢利空间。
责任编辑 陈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