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省财政部门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作为提升基层财政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实施专项财政政策、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等措施,积极支持县乡经济财政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财政体制上,一是实行地方级收入增量全留的财政体制。从2002年起,省财政对市县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省对县级市“1.3.3”集中的政策(即:增值税10%、企业所得税30%、营业税30%),对县级新增地方级财政收入实行全留。这一措施有效调动了县级财政的增收积极性,增强了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和造血功能。二是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省级承担政策。中央从2004年起实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为了减轻市县财政负担,消除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给市县财政带来的压力,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全省(不含厦门)实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实行省级财政承担政策,2004—2008年,省财政已累计承担46.88亿元。
在转移支付制度上,一是实行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政策。为解决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财力不均衡问题,保障县乡的基本行政能力,从2002年起,省财政对全省人均标准财力不足1.2万元的县(市)给予一般转移支...
福建省财政部门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作为提升基层财政运行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完善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实施专项财政政策、加强基层财政管理等措施,积极支持县乡经济财政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财政体制上,一是实行地方级收入增量全留的财政体制。从2002年起,省财政对市县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来省对县级市“1.3.3”集中的政策(即:增值税10%、企业所得税30%、营业税30%),对县级新增地方级财政收入实行全留。这一措施有效调动了县级财政的增收积极性,增强了县级财政的自给能力和造血功能。二是实行出口退税超基数省级承担政策。中央从2004年起实行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为了减轻市县财政负担,消除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给市县财政带来的压力,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从2004年起,省财政对全省(不含厦门)实际出口退税超基数部分实行省级财政承担政策,2004—2008年,省财政已累计承担46.88亿元。
在转移支付制度上,一是实行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政策。为解决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财力不均衡问题,保障县乡的基本行政能力,从2002年起,省财政对全省人均标准财力不足1.2万元的县(市)给予一般转移支付11.66亿元。2003年,省对县(市)进一步实行了一般转移支付补助“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鼓励县级财政增收节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二是增加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针对财政公共服务保障范围的扩大,2006年,省财政根据县乡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和落实惠民政策的需要,将教育、卫生、计生、社会保障、公检法等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纳入转移支付标准支出的计算范围,按照各县(市)标准收支缺口及现有财力保障程度,增加了对县(市)的财政困难补助。三是对历次增资及公务员津补贴给予专项转移支付。为确保历次调资政策的兑现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省财政分别对市县调整工资及县乡增加中小学教师津补贴给予专项转移支付,其中对一般转移支付县按增资标准给予了全额补助,有力保障了市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津补贴的发放。四是对农村综合改革带来的财力缺口给予转移支付。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三提五统”以及实施农业税和除烟叶外的特产税免征后,使原本一定程度依靠涉农税费运转的乡村组织运转经费出现困难的情况,省财政对因此带来的政策减收给予转移支付补助,并适当增加乡村运转补助,有效保证了县乡政府的正常运转。五是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城乡低保、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粮食直补等惠民惠农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省财政根据各项政策减收或增支数额等状况给予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008年,省财政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达138.08亿元。
在激励机制上,实施省对县(市)“六挂六奖”补助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县(市)做大财政经济“蛋糕”,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强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运行质量,2005年,省财政在一般转移支付一定五年不变的基础上,正式推出“六挂六奖”新机制,具体奖补标准与县市税收增长、粮食产量、削减赤字、化解债务、市对县补助等挂钩,其中省对一般转移支付县(市)当年税性收入增长奖励其增长额30%,从次年起增加其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009年,为引导市县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支出保障力度,省财政对“六挂六奖”办法进行了完善,将设区市级收入增长和县(市、区)重点支出保障情况纳入了奖励范围。
在专项财政政策上,一是下放省级财政周转金债权。为解决市县遗留的财政周转金债务问题,减轻市县债务负担,2005年,省财政对省级财政周转金债权实行分类处理办法,将市县应还未还的各类省级财政周转金债权下放给市县财政。二是帮助解决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和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2007—2008年,省财政安排12.88亿元帮助市县将医改前关闭破产的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减轻市县财政负担,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利益。三是实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奖补政策。针对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日益显现的问题,2008年,省财政出台奖补办法,对县(市、区)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给予奖励补助,截至2009年10月,省财政已经下达奖补资金10.98亿元,帮助和激励县(市、区)于2009年底前全面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以上举措极大地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县乡财政实力显著增强。2008年市县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386亿元和748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两倍。二是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08年市县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达到446.3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7.1%,比2002年增加305.6亿元,年均递增21.2%。县乡财政支出结构得到不断优化,有力地推动了县乡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三是县乡财政运行质量有所改善。县(市)税性收入比重进一步提高。“六挂六奖”办法出台后,2005-2008年全省各县(市)税性收入增收110.4亿元,年均递增26.9%。财政平衡状况显著改善。2008年会省累计赤字县(市)21个,比2004年减少12个,累计赤字额减少6.13亿元,县(市)财政出现了良性运行的态势。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