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9 作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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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积极完善筹资机制,大力支持全民创业行动,推进了和谐宁夏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03%;引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1.16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93%;帮扶0.43万“4050”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完成工作目标的1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5%,实现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的工作目标;培训城镇劳动力4.4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10%;培训后就业2.98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68%;创业培训1.2万人。
加大投入 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在安排、使用、管理好就业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中要求“区、市、县(区)三级分别创建创业发展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上年收入的1%建立自治区级创业发展资金,市县级财政按照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建立本级创业发展资金”。根据上一年度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测算,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需筹集创业发展资金1亿元。自治区财政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已按照党委、政府...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充分认识做好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和其他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积极完善筹资机制,大力支持全民创业行动,推进了和谐宁夏建设。截至2008年底,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5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03%;引导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1.16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93%;帮扶0.43万“4050”就业困难对象实现灵活就业,完成工作目标的14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5%,实现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的工作目标;培训城镇劳动力4.4万人,完成工作目标的110%;培训后就业2.98万人,培训后就业率为68%;创业培训1.2万人。
加大投入 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在安排、使用、管理好就业资金的基础上,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中要求“区、市、县(区)三级分别创建创业发展资金,自治区本级财政按照上年收入的1%建立自治区级创业发展资金,市县级财政按照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建立本级创业发展资金”。根据上一年度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测算,全区各级财政部门需筹集创业发展资金1亿元。自治区财政在编制2009年部门预算时已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增加了就业资金总量,并编制了民生预算。2008年自治区本级就业创业资金当年筹集资金总量为3.12亿元,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和开展全民创业行动的有关精神,坚持适度增加、总量控制、调整结构、降低成本,加强服务的基本原则,全年就业创业项目计划支出3.53亿元,实际支出3.06亿元。
突出重点 打造就业再就业工作新亮点
一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根据各市县上报的灵活就业“4050”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人数,按照既定的补贴标准,拨付了全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000万元。对新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以及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也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和审核程序拨付了补贴资金。
二是建立和补充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根据各市县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运行情况,2008年,拨付了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自治区配套资金5340万元。截至年底,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财政投入规模已达1.36亿元,其中,区财政配比资金8043万元,市县自筹5549万元。在做好基金注入的同时,及时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并结合全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考核奖励办法。同时,认真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汇总审核工作,采取预拨结算制,为各市县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工作提供方便。
三是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鉴定项目。2008年,全区转移输出农业劳动力75万人;各类技能培训11万人,其中,劳动部门负责专业技能培训5万人,援助工程5000人;职业技能鉴定任务5万人。自治区财政拨付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鉴定财政补助资金3550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资金550万元。为了做好南部山区特别是中部干旱带抗旱救灾工作,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鼓励和帮助受灾地区群众外出务工创收抗灾,还拨付了抗旱救灾期间劳务输出工作专项补助经费300万元。
四是将创业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给予支持。根据全民创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以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和就业能力为目标,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等四大模块的创业培训工作。为此,自治区财政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培训资金补贴办法》,根据各地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创业培训任务实际数量拨付创业培训补贴资金。为了有效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在落实好现有培训政策、充分发挥培训资金最大效应的同时,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作用,对已参保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开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继续实施自治区政府购买3000个公益性岗位财政补助政策。2008年,下达2006—2007年度购买的6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工资补贴、社会保险费5813万元,以及当年新购买的3000个公益性就业岗位工资补贴和社会保险费3230万元。公益性岗位重点解决特困家庭人员就业问题,并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社区人员紧张的现状,安排一部分大学生到公益性岗位进行补缺。
六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助资金全年预算安排6400万元,拨付涉农专业毕业生从事设施农业服务补助经费227万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区外就业补助经费52万元;“三支一扶”(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及“到事业单位实习”就业援助补助经费2700万元,专项用于大学生生活费、交通费、商业保险费、岗前培训等。“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费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
加强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科学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根据促进就业和推进并轨工作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不同的资金分配办法。一方面,实施就业补助资金的量化分配,增强资金分配的科学性。自治区财政下拨补助资金坚持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与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情况挂钩,与上年资金使用情况挂钩。另一方面,对特定政策补助资金实行全区统一审核、据实下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是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近几年,自治区财政联合劳动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行为,同时也明确了各部门、各环节的业务职责,理顺了工作关系,规范了业务管理,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办法。从资金筹措、使用、管理三个方面设置若干考评指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就业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按照“资金使用情况和就业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资金结余量和资金下拨额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考察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以奖代拨、结余扣减与违规扣减的力度,对促进各市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其必要支出的同时,积极调整结构,逐步提高具有激励措施的经费投入比例,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全区建立了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发展劳务产业工作考核制度,每年年初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市签订目标考核任务书,年底,自治区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市进行全面考核,自治区财政根据考核结果下拨考核奖励补助资金。
四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就业补助资金按资金使用进度,及时通过“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和“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拨付,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从源头上杜绝截留、挪用资金的行为。劳务产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资金采取“阳光工程”的运作模式,采取代金券方式,有效保证了培训、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严格执行就业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程序,防止资金挪用、截留现象发生。建立补助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资金台账及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以便日常监督。每年都要组织1—2次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平时结合工作调研和综合督导,清查核对账目,掌握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就业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 刘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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