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支持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
为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近日,福建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工作。2009年,省级统一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享受财政一般转移支付和财力相当于一般转移支付水平的财政困难县(市、区)的城市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内,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参照服务社区所在城市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由所在街道(镇)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此基础上,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即服务社区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所需资金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刊通讯员)
江西省:参合农村孕产妇分娩享补助
从2009年6月1日起,凡持有江西省农业户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在取得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定点机构分娩,均可获得不少于300元的专项资金补助。同时,对农村孕产妇分娩基本服务(具体包括基本护理、常规检查、接产服务和基本用药等内容)收费实行限价,在县级医疗机构分娩的正常产限价700元,乡镇卫生院正常产限价500元。参合孕产妇在获得专项资金补助后,还能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的补助,即在乡镇卫生院正常分娩,再事新农合补助200元,合计500元;在县级医疗机构正常分娩,再享新农合补助400元,合计700元。这样一来,农村孕产妇所获的补助资金即可与基本服务收费相抵扣,实现县乡住院分娩正常产基本服务全免费。在县外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每例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新农合补助按有关政策执行;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300元。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异常情况的,或有医学指征实行剖宫产手术等的,先由新农合按照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标准进行补助,再由专项资金补助300元,对个人负担较重的贫困孕产妇,还可依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给予救助。 (谢宗博 刘政 阳丽)
湖北竹溪:支持科技特派员参与创业
近日,湖北省竹溪县财政、科技部门联合设立100万元“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今年省科技特派员参与该县创业行动和重点项目配套经费。竹溪县政府按照本县重点产业发展现状,将从多名科技特派员中对口聘请10名产业发展顾问,指导“有机龙峰茶安全、优质、高效生产技术研究与示范”、“健康速繁型魔芋良种繁育技术集成与应用”、“魔芋葡甘低聚糖生产设备研制与示范工程”、“竹溪县药用植物多样性保护与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酶技术在豆腐乳工业化生产中的应用研究与示范”、“生猪生态循环养殖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研究与示范”等重点项目。 (肖骥 邹蔚烈 罗传根)
重庆黔江: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处置
近年来,重庆市黔江区财政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处置管理,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平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产权(资产)处置和部门办事程序。确定产权交易机构,明确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转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财政部门组织单位业务人员专题学习培训,强化国有产权(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意识,并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国有产权(资产)在交易过程中流失,依法维护国有产权(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对未按规定进行国有产权(资产)变动、转让的,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不得办理过户手续。通过以上措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交易进场转让总量呈逐年上升态势,2006—200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产权(资产)交易进场转让总额达1347.82万元,进场交易率为100%。 (金四海 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