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平昌县坚持村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的原则,成功探索出村级财务管理新路子——村财民理乡监管。
—预算管理精细化。建立村级运转最低财力保障制度,每年都安排预算经费用于村干部的误工补助,鼓励村干部兼职兼薪,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了保证报酬逐年递增机制;在计算村年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每村安排0.4万元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核定村干部养老金统筹到“村干部保险基金”专户,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问题;村平预算3000元道路养护补助,验收合格后实行以奖代补,用财政手段保障村路畅通;取消村各种负担,特别是项目工程资金配套,大力支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每年年初,村民委员会根据财政口径、政策依据、村民大会决议,认真编制村级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等收支全部纳入村级预算,形成一套完整的村级财务预算。对各项收入来源、支出项目实行“一表清”,一村一本,装订成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所各持一本。村级预算批复下达后,实行村级支出精细化管理,按月直发村“四职”干部误工补助;对村公用支出按县财政核定预算分配到村,实行“限额管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对村级报刊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公用支出实行“三明确”,即明确支出事项、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在村级支出预算执行中,实行大宗商品采购制度,建立村级商品、服务支出和“一事一议”支出管理台账,提高了村级预算约束力,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程序化、制度化。
—资金管理民主化。村成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五至七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民主理财小组,任期同村委会届期同步。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本村的财务管理制度,拟定本村经费预算草案,每月末或月初对当期或上期的所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集体汇审汇签;对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进行集体研究审批;审核专项资金支出的工程合同、施工方案和工程验收、结算明细表。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债务增减、“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等财务事项,定期向村民大会报告,定期张榜公布,定期征求村民意见,充分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提高了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会计核算集中化。委托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村只设报账员,定期将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签审核后的财务收支单据报乡镇代理会计记账,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管村级财务和会计档案,定期向村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定期处理与财务有关的遗留问题,定期深入村社核对账目,定期监督村财务公开情况。“四定期”制度解决了农村长期以来家底不清、账目不清、债权债务关系不清的问题,消除了“坨坨账”、“包包账”、“良心账”、“账外账”。同时,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在当地信用社开设村级资金结算账户,资金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彻底杜绝了多头开户和以个人名义开设存折户,保证了村级资金的安全运行。
—财务监管制度化。为发挥乡镇财政所熟悉情况、方便简捷等优势,强化乡镇财政监督责任,对村级收支管理、专项资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管理、“一事一议”资金实行按月集中到乡镇财政所审查,按照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文本进行,发现问题,逐一登记,并限期整改。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彻底清理,砍减高息,挤干水分、处置假性债权债务,规范建立债权债务台账,锁定村级旧债。坚持“凡举债交村民讨论通过”、“凡举债必报乡镇批”的办法,定期报送债务报表,定期披露债务信息、债务变动情况,一扫过去““用钱不管来路,签字不管风险,会计不管责任”的现象,过去擅自举债、乱举债、滥举债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乡镇财政的服务、管理、监督职能得到了进一步拓展,为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服务。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