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面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近日,云南省召开“全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暨十大高级会计师、十大注册会计师、百名优秀会计工作者表彰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启动了全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会议提出,到2009年底,全省80%的村级要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力争到2012年基本实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在实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中,省财政厅强调要坚持民主自愿、分类指导和积极稳妥的原则,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独立核算,重点抓好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推行会计电算化、健全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和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六项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具体安排是,在做好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的基础上,锁定债务总额,搞好农村财会制度建设,指导、督促乡镇成立会计核算中心,组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建立村级会计核算体系,规范会计账务设置和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 (杜一敏 刘光云)
陕西省:实现民生工程资金精细化管理
陕西省财政厅创新管理机制,以实现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研制开发了“陕西省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及动态监控系统”,采用全省数据集中模式,对民生八大工程财政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实现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网络化管理对财政资金运行实行有效监控。一是实现了民生八大工程财政资金月报的系统自动汇总、自动报送,便于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情况;二是及时对财政数据进行结构、对比分析,可按照地域、时间、部门进行分析查询,提高了分析工作效率,远期目标可实现重点项目追踪简报、专项分析及绩效分析等,为数据的深层次利用奠定基础;三是丰富了财政管理手段,通过省、市、县三级联网,将数据收集由以前分散的、局部的、手工汇总转变为信息化、规范化、动态化,达到省、市、县三级资源共享,为各级领导提供了及时准确的决策依据。 (本刊通讯员)
江苏盱眙:巩固义务教育化债成果
日前,江苏省盱眙县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农村义务教育化债成果。一是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不得举借新债搞基本建设。对确需新建基建项目,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并报请县政府审批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二是建立“校财局管校用、国库集中支付”财务管理制度。对农村中小学需要报销的费用,由学校指定专人办理,经校长和县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审核把关,报教育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三是建立健全以乡镇中心小学、中学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费预决算制度。坚持“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由财政部门提供保障,杜绝超预算项目而产生新债。四是对违反政策规定举债的予以处罚。视违反政策规定举债金额等情况,对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五是对违反政策规定举借新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张长斌)
安徽淮南:严把“六道关口”确保农村公路质量
2008年,安徽省下达淮南市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任务99.4公里,总投资2485万元。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淮南市严把了建造过程中的“六道关口”。一是严把图纸评审关。项目施工图设计,在组织招标投标前,须组织专家评审,未经专家评审或专家评审未通过的不得开工建设。二是严把招投标关。所有工程必须按规定招投标,申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技术力量薄弱、施工机械不足和以往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位禁止参与工程招标。三是严把公示关。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在施工现场树立公示牌,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以及质量等级标准和举报电话号码。四是严把过程监督关。每个项目都要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质量要求。五是严把验收检查关。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必须进行一次检查,组织中间交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要返工重修。六是严把奖惩关。对工程进展顺利、质量好的建设项目除奖励外,还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对工程质量差的项目,进行质量责任登记,实行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轻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施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徐韬)
福建福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
福建省福州市采取措施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基建预算。财政部门按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工程资金安排意见和计划草案,报政府审定后编制年度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方可下达。二是强化建设工程管理。政府参与投资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工程实行工程法人制,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工程实行工程代建制,以后将逐步过渡到招投标制。政府投资工程决算超支的,建设部门应当向市政府提交超支责任报告,财政部门审查时需提交超支情况分析报告。三是规范基建资金管理。财政部门按批准的投资计划核拨建设资金,并进入基本建设资金专户。对历年政府投资资金结余及缺口情况进行清理,特别是拆迁资金和安置补偿费中拆迁户上缴的新旧房补差等资金的使用情况。四是加强沟通协作。市财政成立资金运作小组,专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调整、筹措,切实加强重点工程业主、财政和银行三方的互相配合。 (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