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新形势下农业税征收工作,我县按照省财政厅颁发的《安徽省农业税征解会计制度》规定,从1985年起将“以表代帐”的财务管理方法,改为“复式收付记帐法”。经过一年的实践证明,农业税征解会计制度的改革,适应了农业税新的征收形式和征收方法的要求,对加强农业税征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县实行的复式收付记帐法的主要内容是:
<一>征解会计科目和帐簿的设置。我县农业税会计科目按《安徽省农业税征解会计制度》规定设置。(1)资金来源类(本类科目各级通用):定产征收设“夏征”、“秋征”、“尾欠”;农林特产设“随购代征”、“查实征收”;还设有“无固定收入土地”、“国营农场”、“机关团体”、“超征应退”等科目。(2)资金占用类:市县级科目设“解库正税”、“解库附加”、“下拨超征应退款”;区乡级科目设“上解税款”。(3)资金结存类(区乡级科目):“待解农业税存款”;“超征应退存款”;“库存现金”。
征解会计帐簿设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两种。(1)总帐科目按农业税征解会计科目设置,记载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资金结存总情况。为了便于同总预算帐目核对,总帐除必须按科目记录之外,也可以把性质相同的科口加以归并记录,如来源类并为“农业税收入”、“超征应退”;占用类并为“解库税款”、“下拨超征应退款”;结存类并为“待解税款”、“超征应退存款”。(2)明细科目和分户帐。明细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县、区、乡分别按照科目设帐页或多栏式明细帐,县财政局在定产征收的各项科目里,分别正税和附加税记帐;对分户帐的要求是,征收的税款按本级主管的范围核算清楚,实行县记到区、区记到乡、乡记到村的记帐方法。为了适应乡一级财政的农业税超收分成、附加留成办法的要求,县的多栏式分户帐记到乡。
<二>记帐方法和记帐规则。农业税征解会计,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以“收”、“付”作为记帐符号,运用复式记帐原理,把资金分为“收入”、“付出”、“结存”三类,根据资金运转的情况,在帐面上如实反映,按照资金的来源记入各该科目的收方;按去向记入各该科目的付方;资金结存记在各该科目的收方或付方。
资金收付记帐法的帐务平衡公式是:
资金来源-资金占用=资金结存
资金结存+资金占用=资金来源
它的记帐规则有三点:
(1)资金来源类和资金占用类科目之间发生帐务时,有收有付,收、付相等。
(2)同一类科目之间发生帐务时,有收有付,收、付相等。
(3)资金来源、资金占用类科目与资金结存类科目之间发生帐务时,同收同付,数额相等。
为了简化登记总帐手续,采用汇总记帐凭证核算形式。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分别登记明细帐和总帐,月终分别结出各明细帐和总帐本月发生额和累计发生额,并将各明细帐的余额与相应的总帐帐户余额核对,填制农业税征解会计报表。
农业税征解会计实行复式收付记帐法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一项较大的改革。为了保证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着重抓了两点:
一是抓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抓好征解会计的业务培训,是实行新的征解会计制度的基础。我们主要采取了专题培训与长会短训相结合:抓点与带面相结合;集中建帐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全体农税人员的培训,使大家初步掌握了复式记帐的原理和方法。同时我们又适时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互相观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对执行比较好的财政所予以表扬;对个别实行较差的所进行辅导。使农业税征解会计基本做到了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二是实行会计责任制,按期互审考核。为了推动新的征解会计制度的实行,加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我们把贯彻执行新的征解会计制度纳入联收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各种凭证、册籍、表报等,要求做到逐栏填写,数字准确,资料齐全。并按季互审,年终评比,根据工作情况,给予奖励和扣罚。
经过实践,我们认为农业税征解会计实行复式收付记帐法,有许多优点。
<一>有利于加强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农业税征解会计采用复式收付记帐法,通过记帐、算帐、结算、核算,可以全面反映农业税征收的全部过程,保证向农民依法征税,及时、准确地把农民缴纳给国家的税款解缴国库。
<二>完善了农业税征解会计制度。实行复式收付记帐法,对农业税的征收、结算、解缴入库以及超征、减免退税等会计事项,可以通过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帐目反映清楚,比单式记帐法科学、严密,能够堵塞漏洞,防止个别思想不纯的人利用收取现金机会截留、挪用、贪污税款,克服“以表代帐”的弊端,使农业税征解会计进一步完善和正规化。
<三>健全了票证资料管理工作。过去农业税征收实物,由接收单位与征收机关结算,通过转帐划转税款,征收人员与纳税人不发生现金往来,财粮员对收据存根不认真保管整理,残缺不齐。农业税改为折征代金后,实行新的征解会计制度,采用复式收付记帐法,将原始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做到了资料保管档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