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大批既有现代化的经济、技术知识、又有革新精神、勇于创造、能够开创新局面的经营管理人才”。财政部门作为国家的经营管理部门,尤其需要一大批高级财经管理人才,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可是,就当前全国财政系统人才构成的情况来说,问题相当突出:一是专门人才少,仅占财税系统职工总数的14.07%,而其中高学历层次的专门人才更少,只有29名研究生,仅占职工总数的0.074%。二是分布不合理,部机关拥有的研究生占全国财税系统研究生数的55%,大多数的省级机关都没有研究生这一层次的人才。三是专业面窄,不能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如英语,计算机技术和法律专业研究生都只有一人。四是补充困难,这几年每年毕生的研究生,进入财税系统的极少。这种情况与财政部门所承担的日益繁重和复杂的经济管理任务是极不适应的。因此,我们必须十分重视这一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步伐,培养更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造就一大批高级财经管理人才。
一、扩大研究生招生范围,力争多出人才。对有实际经验的在职人员,各级领导要从培养人才的战略目标出发,支持和鼓励有志者报考研究生.对特别优秀的在校大学生,要允许提前报考。还要鼓励应届大学毕业生报考研究生。
二、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采取考试和推荐相结合的方法。今年将在部属院校若干专业点进行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入学的试点工作,同时要做好部属院校和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之间的生源调剂工作。
三、广开学路,采取多种渠道培养研究生。要尽快建立硕士学位研究生自学考试、申请学位制度和博士学位申请制度,以利于更多的人才迅速成长起来。
四、积极同非部属院校和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力争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委托培养主要是法律、英语、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技术经济等专业的研究生。
另外,在毕业研究生的分配工作中,要处理好院校和系统之间的关系,在保证院校师资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各级财政机关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