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工业生产稳定增长,销售额也相应增加。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有些企业由于不重视结算工作,造成应收销货款和应付购货款数额上升很快,相互拖欠严重,妨碍了企业生产资金的正常周转。据上海市的十一个地方工业局统计,相互拖欠货款1981年末为9.1亿元,占产品销售额的2%;1982年末为10.49亿元,占产品销售额2.27%;1983年末为13.31亿元,占产品销售额2.82%。1983年,除了纺织局和高桥石化总公司拖欠货款下降外,其余九个单位都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以1982年为100%,机电一局上升为238.7%、仪表局上升为211.4%、医药局上升为185.5%、冶金局上升为155.2%,拖欠货款的增长大大超过了产品销售的增长。在拖欠货款的总额中,应收销货款1983年比1982年增长31.2%,应付购货款1983年比1982年增长23.5%。针对这种情况,银行配合企业进行了清欠工作,如纺织局1983年应收货款由8月末的4.47亿元下降到9月末的2.64亿元,下降了40.9%。应付货款也由8月末的3.05亿元下降到9月的1.22亿元,压缩了60%。从个别单位来看,这次清欠工作是有成绩的,拖欠额有所下降,但从全市来看,收回的旧欠还抵不上新增长的拖欠。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分析,造成相互拖欠货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思想不够重视。不少企业的负责人在思想上只重视产值和销售的完成,而忽视资金的运用和回笼,认为产值销售是硬任务,资金不够可向银行借款,付点利息是公对公。在企业内部,考核产值与销售的完成是比较严的,而对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则缺乏考核或考核不严。
2、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不健全。某些企业由于财务、供销部门职责不清,相互间协调不够,推诿、扯皮,无人负责,缺乏对应收、应付货款处理的必要制度、手续,使本来可以及时收回的货款也成了宕帐。
3、一些企业不严格遵守银行信贷管理及结算纪律,任意扩大商业信用。目前,对一些不适销对路的商品,采取产销直接挂钩、直接调拨运销、直接结算以加速流通,代销、特约经销越来越多。有些单位由于怕销售困难,没有坚持履行购销合同,及时收回销货款,有的单位拒付货款,同时,直接结算也缺乏有力措施,不能保障货款的及时回笼。
4、客观情况变化,措施没有跟上去。由于城乡工商企业机构不断变化,或是拖欠双方中有一方属于关、停、并、转的;或是企业领导易人,经手人更换等原因,只保留帐面数字记载,具体情节,谁都说不清,无人承担责任。这也给及时处理拖欠货款增加了困难。
由于货款被拖欠,不少企业受到经济损失。按照1983年1月起实行的银行信贷利率月息六厘计算,1983年末相互拖欠货款13.31亿元,被拖欠方要负担当月利息费用798万元,这也是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利润减少的原因之一。据对4户长期拖欠货款的抽样调查,共有拖欠货款2,600笔,金额为128万元,大部分是近几年发生的,时间最长的在十八年以上。这从侧面反映了一些企业在资金管理上存在着严重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